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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玲记者在北京[/s2/]

北京和厦门推出禁止电话平台后,保监会再次要求人身保险企业在电话销售方面建立禁止机制。

昨天( 5月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保监会要求保险企业和保险代理机构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止管理制度,对确定拒绝接受电话销售的顾客,其禁止期限应当在半年以上。

该《办法》规定,保险企业开展电话销售业要建立严格的客户新闻管理制度,遵守个人新闻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法途径获取客户新闻,有序开发、规范采用现有客户资源,确保客户资料和新闻的收集、解决、招聘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保险企业应当通过电话销售系统按地区、人设定禁止冲裁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天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叫销售电话。 另外,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制定禁止抽查名单,对确定拒绝重新受理电话销售的顾客,列入禁止抽查名单,设定6个月以上的禁止抽查期限。 《办法》电话销售回避电话销售系统不允许顾客销售保险产品。 另外,有必要为每个产品制定规范的销售用语。 电话销售用语由总企业统一制定,代理机构和电话销售未经总企业同意不得变更。

“保监会拟规范寿险电销 再次强调险企树立禁拔机制”

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该《办法》有几个方面的文案,一是加大对销售误导问题的监管力度。 通过规范电话销售用语,设置扣款提示环节,加强新闻披露,确定质检标准,构建多层次的销售行为监督体系。 二是完善的电话骚扰问题的制度设计。 公众休息时间禁止拨号销售,规定了最短6个月的拨号禁止期限。 三是统一电话销售业务的服务标准。 确定电话销售业务保单投递、保全、投诉等环节的服务标准、保单投递方法和期限、保全申请途径和方法、投诉解决期限等复印件,使投保人享有其他渠道以上的服务水平。

“保监会拟规范寿险电销 再次强调险企树立禁拔机制”

一家保险公司的王先生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交流时坦言,建立禁止平台是一种双赢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屏蔽无效的顾客,有助于节约保险企业的电销价格和人力成本。 另一方面,由于稍稍切断了无效顾客,保险企业的电话投诉也大幅减少,因此保险企业建立禁止制度被认为是双赢的。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该《办法》是因为在经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过程中出现销售不当、电话打扰、服务不足等问题,侵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快速发展,防止销售差错,处理电话骚扰问题,切实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在梳理现行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相关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发布了上述《办法》。

标题:“保监会拟规范寿险电销 再次强调险企树立禁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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