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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消息,国家邮政局日前发布通知,将贯彻实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加强快递业务经营活动管理。 通知指出,邮政管理部门在现场检查、录像监控中发现公司有野蛮分拣,应当依法查处投掷、踩踏、其他方法损坏快件等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年12月3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十届部务会议通过,自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 邮政管理部门按照《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互联网和运输能力、安全监管条件、报纸互联网系统和员工资格等服务能力,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规定条件 其中,对地域范围进行了设区的市级审查。

“国家邮政局:规范快递市场管理 依法查处野蛮分拣等”

根据通知,督促公司认真做好自主检查和整改。 年3月1日至6月30日,邮政管理部门指导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公司,对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载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进行自我调查。 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十四条规定,超出业务范围或者地域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如实向颁发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纠正。 符合条件的,申请许可若干事项的变更手续。 邮政管理部门对公司的自我调查情况进行特别监督,发现问题必须逐个核实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年6月30日以后,邮政管理部门仍对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依法处罚。

“国家邮政局:规范快递市场管理 依法查处野蛮分拣等”

通知指出,将严厉打击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顾客利益的违法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督促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贯彻《快递服务》标准和《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通过现场检查、视频监控向公司进行野蛮分拣、投掷、踩踏或其他方法损坏快递(邮件)等违法行为,以及客户投诉、举报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快递服务投诉和投诉解决工作。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发挥邮政行业投诉受理中心的作用,依法处理客户对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的及时投诉,并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答复。 督促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建立与客户的信息表达渠道和制度,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咨询等服务,及时处理客户投诉、邮政管理部门归属的客户投诉,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未通过投诉渠道,未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以及邮政管理部门转移客户投诉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国家邮政局:规范快递市场管理 依法查处野蛮分拣等”

通知强调,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监督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认真遵守《邮政政法》、《邮政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收货检查制度。 对无法确认其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要求客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说明书。 客户不能发行安全说明书的情况下,不发送。 对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和快递人员进行教育监督,保障顾客的新闻和快递(邮件)的安全,发现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或者快递人员违法提供顾客的新闻或者顾客的快递)邮件等行为,要依法认真

“国家邮政局:规范快递市场管理 依法查处野蛮分拣等”

根据通知,加强应急管理和一季服务保障。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督促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指导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在快递业务高峰期妥善应对,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互联网统一调度,及时向社会传播服务提示,认真解决客户投诉。

标题:“国家邮政局:规范快递市场管理 依法查处野蛮分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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