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69字,读完约3分钟

13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提请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现为第7篇1260条。 其中,编辑的复印件有525件,占近42%。 这就是民法典合同草案。

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买商品卖,坐公共交通出行,交水电费,借钱还钱,这些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民事、商事活动离不开合同。

这次要求审议的合同草案基于1999年正式施行的现行合同法,超过了300条,其中实际新增了规定复印件,超过了150条。 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整体适应了新业态、新技术、新场景层出不穷的需要。

高速铁路称霸座位、夺取公交方向盘……近年来,客运行业发生了许多新问题。 另一方面,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运输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威胁运输安全的恶性行为频发,另一方面,由于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履行不到位,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等,也有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情况。

为了维持正常的运输秩序,保护运输中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民法典合同草案,旅客必须按照比较有效的车票上记载的时间、班次、座位号乘车。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观察的事项。 旅客为安全运输承运人作出的合理安排必须积极配合和配合。 有不能正常运输的特殊情况和重要事由的,承运人应当及时告知旅客,并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适应新业态新场景需要 对霸座等新问题作出规定”

另外,为了落实建立租赁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草案增加了房屋租赁人的“优先租赁权”。 草案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时,房屋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规范电子商务行为,草案中规定了履行电子合同的特殊规则。

为了比较实践中合同当事人不守约、不还债等突出问题,保障债权的顺利实现,防范违约债务风险,构建诚信社会,草案完全完成了合同保全、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则,增设了特别章以规定担保合同

高利贷是民间借贷行业的一大“顽疾”。 在以往的草案审议过程中,常务委员、社会普遍建议,为处理民间借贷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应确定禁止高利贷的规定。 目前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合同草案对此做出了确定规定。 “禁止高利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指出,这体现了高利贷日子越来越紧的国家的处罚态势。 禁止高利贷也是为了鼓励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这在当前推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民法典合同编草案适应新业态新场景需要 对霸座等新问题作出规定”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1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