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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确定以任何方式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禁止从我国境外进口、堆放、处置固体废弃物。

《公告》规定,生态环境部在停止受理和批准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年颁发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当在证书上所列年份的比较有效期内采用,逾期自行失效。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固体废弃物进口带来的严峻环境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多次表示决心推进“年底基本实现零进口固体废弃物”的事业。

年9月1日,新修订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 根据法律,国家正在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商务、快速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为贯彻上述要求,《公告》确定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禁止从我国境外进口、堆放、处置固体废弃物。

此外,《公告》对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包括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 a/b型)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 )内单位产生的未回收出境固体废物,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需要出区储存、利用或者处置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海关不再检查相关文件。

“对“洋垃圾”彻底说不!四部门:2021年起禁止以任何方法进口固体废物”

在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外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的单位生产工作中产生的未回收出境的固体废物,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另外,《公告》要求废止此前有关部门与进口“洋垃圾”有关的文件。

《公告》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原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新闻共享的通知》(环辩( 141号)、原环境保护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年第69号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快发

年7月,原环境保护部发起了打击进口废弃物加工利用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特别活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参加现场报道时看到,由于进口固体废弃物过程中会带入大量不值得利用的垃圾,这些垃圾的处置价格居高不下,一些公司擅自丢弃或堆积在现场周边,环境风险突出。

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指出,作为固体废物非法进口和加工利用的一环,违法问题较为突出。 有些地区不断禁止走私“洋垃圾”,有些公司通过隐匿、假报、虚假申报等方法非法进口固体废物,许多进口固体废物直接流入小公司、小作坊和废物集散地,加工公司生产技术稍落后,相对落后于周边地区。

“对“洋垃圾”彻底说不!四部门:2021年起禁止以任何方法进口固体废物”

近年来,我国持续着力于“洋垃圾”的进口管理。

年7月,据原环境保护部介绍,截至年底,中国将紧急禁止4种24种固体废弃物入境。 其中包括生活来源的废塑料、钒渣、未经筛选的废纸和废纺织品原料等高污染固体废弃物。

年4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废船、工业来源的废旧塑料等16个品种的固体废物从《可用作进口类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目录》转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年12月31日起执行。

然后,将不锈钢废料、木废料等16个品种的固体废弃物从《限制可以用作进口类原料的固体废弃物目录》《不限制可以用作进口类原料的固体废弃物目录》转入《禁止进口固体废弃物目录》,2019年12月31日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多次公开声明禁止进口“洋垃圾”。

年6月,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信息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截至去年4月30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249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47.3%。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和地区合作,坚定不移地抓好禁止进口“洋垃圾”这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措施,不改变方向,不削弱力量,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到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圆满完成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

“对“洋垃圾”彻底说不!四部门:2021年起禁止以任何方法进口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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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对“洋垃圾”彻底说不!四部门:2021年起禁止以任何方法进口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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