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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州3月21日电(记者胡春晖)/s2/) 2008年,广东省公路局因拖欠4600多万件工程款,被承包商曾广兴告上法庭,经初审、复审、二审,广州市中院年 工头四年的工资终于定下来了。

广东省公路局有关人士昨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该案还有许多疑点,同时也未采纳法院对公路局申请的独立调查的要求,广东省公路局不服此结果,准备证据向广东省高院申请重新判决。

真伪塌方导致工程款巨大增加

据悉,广东省公路施工企业2001年改建105国道,其中从化段开始的2个标段分别由广东省基础施工企业和广东省公路施工企业中标,总额为3720万元。 两个工程承包给了承包商曾广兴。

该工程于2005年通过验收,根据工程变更,广东省公路局查明工程款为4887万元。 曾广兴表示,他还拖着4600多万元的工程款,他们在四处寻求无果后,于2008年将广东省公路局告上法庭。

广东省公路局明确了为什么4887万元的改建工程最终变成了9000多万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曾广兴在开工后不久遭遇山洪暴发、沿线大量塌方、超远距离运输土方,因此工程量增加。 当时业主方、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共同举办的现场会议纪要和现场办公纪要表明,当时塌方确实存在,省公路局方也在开会研究。 同时,每次变更时,设计部门、监理部门的人员等多位人员都要签字盖章确认。

“广东省公路局欠工程款被判赔4600万 称将上诉”

2005年工程验收合格后,曾广兴提交决算报告和决算资料后,省公路局未审查确认,也未提出书面异议,但无4600多万借款,曾广兴委托多人未果。 曾广兴表示,广东省公路局领导要求给予800万元回扣,但他不同意。 这是因为2008年提起了诉讼。

广东省公路局辩称,曾兴因山崩导致工程款大幅增加,产生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公路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曾广兴伪造了大量工程变更资料和会议记录,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导致因暴雨山崩带来的大量工程要付钱。

这些公路局的相关人士还表示,在调查广东省从化市当时的气象资料时,表明那个时期没有暴雨。 另外,当时105国道的改建工程共有9段,其他7段未受暴雨影响塌方,为什么只有曾广兴承包的标段?

公路局相关人士还表示,没有证据证明曾广兴如果存在塌方120万方土,会倒在哪里。 “120万平方米的土方,堆在足球场上,必须堆在40层。 在广州市中院二审现场,曾国兴所说的弃地某村村长和女主任表示,村里既没有打倒大量土方,也没有签订过相关协议。 ”。

另外,据这位相关人士介绍,几年前,广东省公路局的相关人员行贿在相关工程中造假。 在法庭上,他们都指出曾广兴贿赂了他们,曾广兴在一审被判贿赂成立,在二审中又被取消了罪名。 目前,受贿的相关人员已经被开除,正在接受相关刑罚。

但是广东省公路局的说法被曾广兴否定,他表示他将手握4个省公路局的文件——“弃方(需要清理运输的土方)”,增加结算金额,文件中省公路局在实际工程中塌方,附近没有弃场,16公里。 曾广兴还有省公路局就弃土运输问题总结的《现场事务纪要》。 曾广兴认为广东省公路局贿赂人作伪证,指控他人行贿。

广州市中院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其解释力明显大于省公路局的证据。 涉及工程变更的《现场办公纪要》被确认为部分伪造,发现伪造部分是业主签字盖章。 据广东省公路局介绍,监理单位不知道业主签字盖章是假的,看到业主签字就签字了。 最终,法院根据监理签字的事实,认为存在工程变更事实,监理单位有问题时,省公路局可以直接找监理单位。 所以省公路局败诉了。

“广东省公路局欠工程款被判赔4600万 称将上诉”

粤公路局申请再审[/s2/]

广东省公路局于昨日( 20日)向媒体发布《广东省公路局维权新闻发布邀请公告》,称:“因误事‘难骑虎’,一时难以引起混乱。” 邀请媒体进行报道,“将真相公之于世”。

但是,昨天,前面提到的公路局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邀请暂时取消。

据该人士介绍,公路局认为自己证据充分、理由充分、请求合理,但法院未采纳,也未采纳第三方机构对证据材料原件等的独立调查要求。 据悉,他们已经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还将开始向从化法院通报纪委审查情况。 考虑到申请再审需要准备足够的资料,他们暂时搁置了委托媒体公开的一些事项。

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公路局工作人员是否因受贿而伪造相关材料,只有检察院有权抗诉,他们无能为力。 另一方面,可以调查大量的土方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过去的土堆积在某个地方,土质调查就能检测出它是从哪里来的。 这将成为广东省公路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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