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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央财政安排了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由高校科研机构和媒体共同评选的年度社会组织10件大事表明,中央政府通过建立公共财政援助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的培养和支持尚属首次。

据介绍,资助项目包括快速发展示范项目、社会服务试验项目、社会事业服务试验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等,每年执行377个项目,培训120多期,培训1.77万人。 项目拉动社会资金3亿2000万元,185万群众直接受益。

在这些项目的带动下,一些地方和部门也拨出了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作用的发挥。

并于2007年有序进行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按照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对跨部门、跨领域社会组织经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后,民政部开始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的办法,直接登记全国性社会组织。

据统计,目前19个省开展或试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9个省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力,8个省下放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力,4个省开展涉外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试点。

标题:“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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