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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国新办公室就公司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缓缴情况召开发布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关于逐步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确定对公司实施免征、减缴、放宽三项措施。

照片:经过记者张怀水的拍摄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从2009年2月开始,各省对中小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3个社会保障机构的缴费可以实行免签,免签期限不超过5个月。 也就是说,豁免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 湖北省可以将豁免的范围扩大到各类投保人公司。 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可以减半征收大公司等其他保险公司对3家保险公司的缴费,减税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人社部:2月起对中小微公司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

游钧进一步指出,为了保证减免政策的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障的待遇必须按时全额支付。 要求各省政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推进社会保险省级整合,继续实行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确定将全年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标题:“人社部:2月起对中小微公司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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