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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经过记者的周程拍摄

12月25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年版) )。 这表明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行业、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准入。

“列表(年版)”包括列表证书、列表主体和附件三部分。

其中,名单的主体有“准入类”和“准入类”两大类,具体为准入类4个项目、准入类147个项目,共有151个项目、581个具体管理措施,与“名单(试点版)”相比,

禁止进入类的几个事项包括四个事项。 第1款是法律法规确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第二项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投资和新建禁止项目; 第三款“禁止基于违规的金融相关经营活动”和第四款“禁止基于违规的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与目前金融业、互联网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相继出现的情况相比,为了防范重大风险,在相关领域 对禁止类的部分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批准。

“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下手树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准入类的几个事项共有147个,涉及国民经济领域20个分类中18个领域的128个事项。 《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十个事项《互联网市场禁止准入目录》的六个事项; 信用惩戒等其他几个事项三项。 从领域来看,有9个领域超过10个事项,其中制造业26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个,批发和零售业11个,金融业11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个。 对这些准入类的若干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根据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法遵守合规准入。

“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下手树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负面清单中的条款如何适应当前或未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必要的修订?

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以法治为根本,但名单上的一些事项都是依法的,但随着一些事项的编制时期提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技术技术的飞速发展。

对此,叶军表示,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兼顾修改《旧法》和制定《新法》,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种行政审查, 在涉及突破现行法律的情况下,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暂停修改或实施相关法律的现行行政法规涉及突破的,由国务院暂停修改或实施相关行政法规。 然后,积极推进适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相关立法工作。

“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下手树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叶军强调,下一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 编制清单,不断完善动态调整事业计划,引入市场主体、领域协会、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调整,确定和细化清单调整频率、方法、流程,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的第三方判断机制 通过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推进市场准入管制的放松,进一步缩小清单若干事项,优化清单结构,提高清单若干事项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

标题:“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下手树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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