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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审计署发布了《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跟踪评估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在部分地区,因举债而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仍是突出问题。

审计署公布,许多被审计地区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陕西、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湖南4个地区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等途径,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为30.01

其中,从年8月至年8月,陕西省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办法,从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企业、咸阳高新技术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企业分别借款3.88亿元、7.53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 截至去年8月底,用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共计11.41亿元。

年8月至年3月,湖南省湘潭城乡建设快速发展集团有限企业变卖市政道路等公益性资产后,采取回租办法违规融资14.6亿元,用于新旧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年9月底,用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为13.68亿元。

标题:“审计署:四地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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