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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国新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简报会,请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海关总署口岸监督司司长王炜介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的相关政策情况。

李成钢在简报会上表示,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商务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11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针对此次《通知》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措施的创新性,李成钢首先重申包容审慎,保持了政策的连续稳定。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迅速,据海关统计,全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56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5%。

“实践表明,《个人物品监管》大体上符合领域优势,有利于促进领域持续快速发展。 因此,《通知》将继续“个人物品监管”的方法,为领域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 特别是在以前的文件中是“暂时押上”,但是这次把“暂时”字弄丢了的是“个人物品监督管理”。 ”李成钢说。

此外,此次《通知》监管措施的另一个好处是加强了新闻信息的表达,加强了事后的监管。

李成钢表示,基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交易新闻电子化、可记录、可追溯的优势,《通知》要求公司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商品质量跟踪体系等,向监管部门如实发送电子新闻,进行监管 另外,对发生质量安全风险事故的商品和关联公司,政府机关也要按规定进行新闻公示,以更好地保障费用安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根据李成钢的介绍,在《通知》的制定过程中,在EC平台责任、客户权益保护等方面,充分结合了《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 另外,《电子商务法》中确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必须遵守进出口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通知》和《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实施《通知》

“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按个体物品监管”大体上加强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符合领域优势”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业态,在我国进出口贸易总盘子中所占比例并不高,但发展势头非常迅猛。

据海关统计,每年1~10月,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业者零售进口额为6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7%。 今年头10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5.0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 其中,进口额为11.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5%。 这意味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增速比货物贸易进口增速高38个百分点。

他还介绍说,李成钢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政策适用范围。 《通知》在现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集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城市,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促进领域快速发展,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费用诉求。

标题:“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按个体物品监管”大体上加强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符合领域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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