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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简称《国务院关于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年度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的特别报告》)。

这是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并向全体人民提交了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谅解备忘录”。

这次首次报告“家庭内部情况”,其背景是背后制度的展开。 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是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公司国有资产(金融公司除外)、金融公司国有资产、 综合报告每年以书面形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在会期末口头报告。 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特别报告的口头报告。

“国有资产首次“晒家底”背后:中央和地方联动推进、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

10月30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切实抓好国有资产家底, 阐述了有利于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了解帐”,有利于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国有资产服务快速发展

“国有资产首次“晒家底”背后:中央和地方联动推进、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在推进国有资产报告落实的过程中,许多部门进行了合作推进。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统计局、银保监会、粮食储备局、林草局、文物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国有资产报告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了中央部门“横向合作” 并在部内成立了13个司局参加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小组,共同推进报告任务的执行。

“国有资产首次“晒家底”背后:中央和地方联动推进、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

同时,通过举办全国财政厅(局)负责人座谈会和全国财政金融实务会议,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中央部门、中央管理公司印制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通知,开展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各种报告和报告编辑培训工作,开展中央和地方“纵向

正是在各方面的协助下,《综合报告》和《金融特别报告》最终起草完毕,并上报国务院审定。

其中,在《金融特别报告》方面,财政部相关人士报告称,全口径房屋底部“知情”。 特别报告全面明确国内外国有金融资产“家底”,摘要报告中央情况,也一并反映地方情况。 在中央层面,除向财政部管理的中央国有金融公司报告外,还对金融监管部门下属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中央公司集团(非金融)控股各级金融子公司等情况进行了汇总统计,实现了中央要求的全口径、全覆盖。

“国有资产首次“晒家底”背后:中央和地方联动推进、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

另外,《金融特别报告》展现了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迅速发展的效果,报告还必须侧重金融业的相关情况。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与国家安全相关,比较有效地了解金融业的相关情况,比较有效地监督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国有金融资本风险防范的“定海神针”作用,以及国有金融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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