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923字,读完约7分钟

上周五,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进行了表决,税收起征点从此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

但是,最近,微信的力矩上广泛流传着减税前后的到手工资的对象表,据说税收征收点调整后,到手工资反而比减税前少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该表,以5000元月薪为例,降税前,个人必须缴纳税费45元,社保扣除费按最低工资1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社保330元,最终个人到手工资4625元。 降税后,纳税降至0元,但社会保险必须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个人需缴纳920元缴费,到手工资只剩下4080元。

如果以本表减税前后的工资为对象,可以发现最大的变化中有几个来自社会保障扣除费。 社会保障缴费大幅增加是因为缴费基数发生了变化。 表中减税前的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减税后的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 因此,之所以强行将这个问题与税收征管点的调整联系起来,既没有道理,也没有逻辑关系。

既然新税法不能承载这个“锅”,那么让我们回到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水平上来吧。 上表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试图澄清四个问题。 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如何明确,为什么社保缴费基数相差如此之大,税费改革如何规范社保缴费,社保多纳会吃亏吗?


图像来源:视觉中国

个人所得税的缴费有确定的固定式。 以即将实施的个别税法为例,应纳税收入=年收入-6万元(按照征收点(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法律明确的其他扣除)。

同样,社会保障缴费也不是随意变动的,有非常固定的缴费比例。

社会保障出境有确定规定,各地也有确定标准。 通常,上一年度本人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工作人员工资在60%至300%之间的,实际申报。

“起征点调整后拿到手的钱反而变少?蹭个税改革热点蹭错了!”

虽然各地可能有一定差异,但大部分员工的工资在当地上一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也就是“如实申报”的要求之下。

以北京为例,全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101599元,月平均工资8467元,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上限25401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387元/月),明确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北京市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80元)

控制社会保障通常是公司的想法。 社会保险缴费中,公司缴费比例一直占大头,无法获得可见的利润。

以社会保障中占最大比例的养老保险为例,职工个人缴纳工资的8%,在逐步降低费用后,公司通常缴纳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19%。 5个社会保障缴费中,公司支出的比例约为员工工资的30%。 也就是说,假设一名员工月收入为10000元,公司需要承担3000元左右的社会保障支出。 这么高额的支出也是很多公司开始钻空的。

韩萌毕业多年,换了几份工作,但没有享受过公司全额支付社会保险的待遇。 她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曾有一家公司在入职签订合同时,确定按合同规定的固定金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但其金额远远低于个人实际工资。 一家公司在面试中确定,工资可以按照原有标准增加200元,但社会保障基数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起征点调整后拿到手的钱反而变少?蹭个税改革热点蹭错了!”

处境相似的是胡成,他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几年前,其工资构成一直是固定工资和差旅费报销两部分,缴纳社保的基数是固定工资部分,差旅费部分需要自己找相关收据报销。

在北京一家公司做会计工作的冯君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目前公司很容易钻到社保缴费上,空的孩子除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外,很多公司没有将员工的奖金、提成等收入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缴,自未缴之日起每日补缴0.5‰的滞纳金 逾期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未支付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为什么社保缴费要钻空子呢? 根本原因是大部分地区的税收和社会保障缴费属于两个独立的体系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缴费主要采用两种征收模式。 一种是“社会保险征收模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另一种是“税务征收模式”。

其中,“税务征收模式”又可分为两种。 “税务代办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税务全责征收”是指税务部门负责包括核定、征收缴费金额在内的所有征收环节。

业内专家表示,社会保险和税收分别征收的模式,造成了违反社会保险缴费未缴、逃逸等情况。

据人社部数据显示,~年,全国实地核查5项社会保险共少缴153亿元社会保险费,补缴144亿元。

今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关改革方案》,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收管理效率,向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社会保险费。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险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通过税务部门征收后的征税强制性更强,可以使欠税、逃税等行为比较不有效。

这就意味着真正规范社会保障征收的理由是来自上述文件的要求,这与税改没有任何联系。

从工资条来看,全额缴纳社会保险意味着每月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的钱增加,个人每月拿到的钱变少。 但是,这笔帐不能轻易计算。

以基本养老金为例,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退休后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工作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的储蓄额÷支付月数。

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基本养老金多缴纳是很明显的。

同样是5000元工资,本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3000元的,按照个人工资增长率5%、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3%的增长幅度,甲乙两人从25岁到60岁退休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其中,甲方按5000元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乙方按最低标准1800元( 3000×60%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在两人工作的35年间,甲方比乙方每年多缴纳3072元,35年间共多缴纳107520元。 但是,退休后,甲方每年将比乙方多领取27746元养老金,这意味着甲方退休后不到4年就可以取回此前比乙方缴纳更多的钱。

“起征点调整后拿到手的钱反而变少?蹭个税改革热点蹭错了!”

特别是,为了简化计算,有必要证明上述计算中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 其实,即使纳入通货膨胀因素,收到的金额也会比当初支付的金额大幅度提高。

例如,按照通货膨胀率计算,以改革开放以来年均4.8%的通货膨胀率为基准,从第一个月开始甲方比乙方多支付256元,35年后相当于1260元。 但是,35年后退休的第一个月,甲方比乙方多领了2312元养老金。 按通货膨胀率计算,可以看出多收的金额是当年多付的金额的1.83倍。

房连泉认为,关于养老金,根据多纳多收的大致情况,退休后领取的时间越长,最终多纳的个人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肯定也越高。

标题:“起征点调整后拿到手的钱反而变少?蹭个税改革热点蹭错了!”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4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