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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网络市场监管特别行动(网剑行动)”案。 根据方案安排,今年5~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门将联合开展互联网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根据规划,通过开展网剑行动,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假信、虚假推广、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履行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是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奇 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的违法问题,提高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费用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与往年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相比,今年的方案重点加大了对网络合同样式条款中不公平的“霸王条款”问题、网络市场平台违规获取个人新闻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在这次行动中提出的要点业务中,特别强调了“规范网络合同样式条款”的文案。 这里所说的“合同样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采用而预先制定、签订了合同,并且没有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商务部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互联网市场平台的特点,这种风格的条款在网络上非常普遍。 “在许多网站上,我们会要求客户点击我们制定的条款。 普通客户不容易认真查看每一个条款,大多数只能点击同意。 ”

在各大EC平台网站上,各平台的注册合同、客户合同、服务条款等属于合同范畴的复印件基本上平台方明确,客户无法制作条款复印件,网站上也有客户可以选择“不同意”的选择。 如果想享受EC平台提供的服务,顾客只能针对这些条款选择“单独接受”。

目前,在EC平台提供的风格条款中,侵害顾客权益的现象突出吗? 另外,那些风格条款事实上是“霸王条款”吗?

根据此前某家电厂商智库发布的《生活服务EC平台顾客模式条款审查报告》,以生活类网站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模式条款中,对平台销售的产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认为最接近“霸王条款”的文案,比如顾客对采用互联网平台所带来的风险概不负责。

在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中,互联网平台提供的风格条款中对不公平和非法复制也进行了比较“点名”。 根据规划,混淆“定金”和“订金”,依法履行7天无故退保义务,自行说明“商品健全性”,网上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不使用订金退保。

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除了加强《霸王条款》的完善外,还强调了在与平台方签订样式条款时保护顾客应知道的权利的重要性。 方案要求: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平台内经营者、顾客之间的模式合同,修改不公平的模式条款,采用明显的方法观察与合同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模式条款。

此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也关注了以前社会热议的互联网平台违规的个人新闻获取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需要加大未经同意收集、录用、泄露、出售或向他人提供顾客个人新闻行为的处罚力度。 依法惩治窃取个人新闻或者以其他非法途径获取、销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犯罪行为。

记者观察到,在这一段时间里,EC平台泄露顾客隐私的例子时有发生。 此前媒体报道称,目前热网外卖服务已成为个人新闻流失的“重灾区”,多家外卖平台出现了顾客个人新闻流失的现象。 详细写下客户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的新闻,如果不到1美分,就可以落入他人之手。 另外,商家、送货员、平台等各方面都有泄露的渠道。

“八部门对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亮剑” 平台非法获取个体新闻将受要点打击”

报道公布后,各大外卖平台宣布,为保护个人隐私,将向商家和送货员隐瞒送货员的真实电话号码。

对于与在行动方案中取缔违规获取顾客新闻相关的内容,白明表示高度赞同。 “现在,非法获取个人新闻的行为不仅在非法网站上发生,在很多合法网站上也有发生。 这使许多客户无缘无故遭受损失。 打击这种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明确地说。

对于网络侵权造假、炒作传单、虚假推广、虚假违法广告等网络平台常见违法行为,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要严格查处非法制售假冒网络商品的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费用全链条监管机制。 致力于应对网络不信任问题,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共谋邮寄包裹等方法,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商业推广的商品证明、商品标准、商品清单。

记者发现,目前国家对比这些违法行为建立的法律防线不断健全,这为相关部门开展对比整治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例如,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确定时,经营者不得对该商品的销售情况、客户评价书制作误导性的虚假普及复印件。 该法第20条还确定“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标题:“八部门对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亮剑” 平台非法获取个体新闻将受要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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