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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周程,经过陈旭

我国自去年年底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以来,各界对未来的碳排放市场抱有越来越多的期待。

3月24日,在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快速发展高层论坛上,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海茨表示,中国启动碳排放交易系统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 目前,该系统只包含电力系统,但总排放量超过30亿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交易系统。

肯定了碳排放权交易具有重要意义,另外也有专家指出目前不交易公司处罚力度较弱,碳排放权交易违约价格较低。

对此,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司长李高在会议中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问题还需要强有力的法律。 目前正在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的制定。 条例制定后,可以对公司的履约形成比较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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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京津沪粤等7个省市开始试行碳排放权交易,涉及电力、水泥等多个领域。

试验取得的效果,将为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领域)》,以发电领域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关于以发电领域为突破口的理由,李高在论坛上发言时表示,首先是发电领域的数据可得性及其真实性好,便于操作。 碳市场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是希望有一个稳定的开始。

纵观市场前景,一点问题也备受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碳市场建设的建议》,坦率地提出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律支持不足、违约价格低、监管价格高等问题。

据世界银行预计,年后中国碳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元。 这意味着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于碳排放权交易违约价格偏低的问题,李高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中指出:“首先,上位法还不‘硬’,所以处理好这个问题就行得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外,目前发挥效力的还有地方性政府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年送交审理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尚未经国务院审议。

李高指出,碳交易条例出台时,对公司的履约形成了比较强烈的约束。 并且,必须结合信用等其他方面的措施来处理这些问题。

深圳排污权交易所总裁葛兴安也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正在通过立法处理这一问题。 以前向国务院法制提交的立法文件中吸收了深圳在碳交易法方面的经验,制定了对没有履约保证金的公司处以市场价格3倍的罚款的规定。

在发电领域成为碳排放权交易的突破口。 另外,李高表示,正在积极考虑在条件成熟时纳入越来越多的领域。 “我们现在的领域在碳市场上相对稳定,证明了我们对系统本身有很好的把握。 ”李高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其他领域是否符合数据收集等方面的要求非常重要。

葛兴安也认为,目前全球面临着气候改善资金不足的问题。 资金不足不是因为全球资金不足,而是全球资金没有投入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行业。 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行业对资金的吸引力还不够应对气候变化

葛兴安认为,改善这一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强调以前流传的投资碳风险。 对金融机构来说,如果没有基于碳排放新闻、碳价格信号、碳减排价格的科学风险计算模式,金融机构无论是投资决策还是投资结构的些许变化,都无法做出向气候变化对策这个行业转变的重大决定。 ”

关于第二个方面,葛兴安表示要提高对碳项目,也就是气候变化项目的投资转化率。 “这一块也有利于我们整个碳市场的基础性机制,无论是提供价格信号还是促进市场交易的中介都是重要的作用。 市场主体应大力开展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业务,发挥我们市场主体在资金聚集和技术创新方面的特点。 ”

但是,李高强调,碳市场有基本定位,是抑制二氧化碳的工具,不是新的资本市场。

“我们不想看到碳市场成为过度投机的市场。 并对不同的参与方式、不同的投资者有一定的包容度,保持一定的活跃度,使这个市场能够运行,起到降低社会整体减排价格的作用,希望对温室气体减排有越来越多的努力和更大的贡献的公司产生正面的激励作用 ”李高说。

 

标题:“碳排放权交易违约价钱偏低 发改委官员:“上位法”还不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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