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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周程,经过毕陆名

12月22日,招标投标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织书记、副主任袁曙光宏在证明草拟情况时表示,招标代理机构是提供招标代理业务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对代理的投标项目不承担主体责任,招标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是市场行为,代理机构是市场竞争、 可以通过发挥领域的自律作用进行规范,快速发展改革、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事件事后措施进行监督,不需要通过行政许可的方法设定准入门槛。 从广东省试点情况来看,不设定行政许可也是可以的。

“招标投标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拟取消招投标代理机构行政许可”

据此,草案删除了第14条第1款关于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大幅修订了第50条的相关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禁止并公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前一两年内代理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

袁曙光介绍,行政许可被吊销后,有关主管部门将创新监管方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新闻共享,加快完善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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