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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券日报》记者报道,财政部昨天发布的《关于消费税制立法的国际比较研究咨询意向公告》中,聘请咨询机构对消费税制立法的国际比较研究副本进行研究,提出我国消费税法和消费税法实施条例的立法建议,以及消费税在我国税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税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依法促进快速发展,保障善治”。 财政部法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分税制立法的国际比较研究是我国财税法律体系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的制定,有必要全面而深入地进行消费税制立法的国际比较研究。 特别是由于支出物品流动性强,支出活动具有地域优势,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典型快速发展中国家的支出税征收环节、收入归属等制度对我们的支出税法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财政部将花费税立法提上日程”

据报道,消费税制立法国际比较研究任务的首要目标是研究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消费税制的基本情况,包括消费税征收范围、征收环节、税率、财政地位和收入归属、历史变迁、快速发展趋势、在整体税制中的地位等方面。

“结合上述研究,基于我国税制等方面的现实情况,提出我国税法和税法实施条例所涉及的立法建议,以及税收在我国税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建议。 ”相关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的支出税是从1994年开始征收的,将结合增值税的体现对部分支出品实行差别税收政策,起到对生产和支出的特别调节作用。 之后,加税的改革还在零散地缓慢进行。 年,电池和涂料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后,到年,普通化妆品免征消费税,130万元以上豪华轿车增加消费税,逐步扩大消费税,部分推行,但总体上仍征收范围狭小,税率结构不合理

“财政部将花费税立法提上日程”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指出,我国支出税类税种多,重复征税现象比较突出,如何厘清不同支出税种的功能边界,构建合理的支出税体系应成为支出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该税的改革必须遵守“税收法定”,特别是涉及税率调整的,必须依照《立法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改革”。

解体官员认为,增值税改革后,有必要继续推进消费税改革,将奢侈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建立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完全联系。 消费税将向扩大、税率结构调整、征收环节调整的方向改革。

根据《公告》,中国增税立法草案初稿交付时间为年6月30日以后,最终报告费用税制立法国际比较研究交付时间为年12月31日以后。

标题:“财政部将花费税立法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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