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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微型公司融资难,推进融资高额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微型公司融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小额贷款所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

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采取减税、降低定向等5项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除了增值税免除政策的范围扩大以外,享受免税的贷款额也将从一户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通知指出,小额贷款是指每户授信不足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公司、微型公司或个体经营者融资,是指每户贷款合同金额,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应当保留相关免税说明资料,单独计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并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通知还提出,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金融机构与小型公司、微型公司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此外,为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继续中小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为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缴纳增值税。

杨学嘉记者、郁琼源记者

标题:“12月1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微公司放贷取得利息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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