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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钟尹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

《环境保护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法,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环境保护税法肩负着落实绿色快速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要求通知确定开征环境保护税前各地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总结各部门职责,形成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确保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顺利推进。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税是新税种,以污染排放量为计税依据,专业性强,难以监督检查,缺乏可借鉴的征管经验,传统手段难以满足征管需要。” 环境保护税从征收管理的准备到征收的实施,各地财政、环保、税务部门需要密切合作,实现新闻共享,加强征收管理的互助。

通知指出,各地将落实税法授权事项,明确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同时明确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抽样测算和核定征收办法。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税务部门应当及时交接档案资料,实现税务、环境保护部门涉税新闻数据的交换共享; 税务部门要全面了解本地区的税源情况,掌握税源底数,抓紧建立基础税源数据库。

“三部委联合部署环保税法实施准备从业 税务、环保部门共享涉税新闻”

通知指出,各级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学习培训,使基层税务人员熟悉税法、了解政策、掌握要求,并广泛开展税法推广,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培训,使纳税人能够申报申报、申报。

日前,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共同签署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合作框架备忘录》,确立了部级征管合作机制,为各地加强部门合作树立了典范。 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不仅确定各地征管准备若干事项的要求,还将进一步加强合作机制成果,形成内外联动布局、上下协同推进的良好实务局面。

标题:“三部委联合部署环保税法实施准备从业 税务、环保部门共享涉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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