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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实务会议于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明确了明年的八项重要任务,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其中的重要之一。

会议提出了完善平台公司垄断认定、数据收集招聘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等法律规范。 要加强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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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本公司

会议指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优质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 国家要支持平台公司创新快速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快速发展,并依法规范快速发展,健全数字规则。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学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互联网作为一个平台,本身具有经济学上的网络效应、资源聚集效应等优势,平台始终是强者,更多的客户资源生态体、资源聚集效应等。

以金融为例,一旦平台形成垄断,他将根据平台上掌握的大量客户新闻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服务,与其他金融工具和其他银行的运营模式相比,平台越来越有垄断的机会。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最近也表示,大型科技企业往往利用数据垄断的特点,阻碍公平竞争,获取超额收益。 一直以来,反垄断法聚焦于垄断协议、市场滥用、经营者集中等问题,在金融科技领域产生了许多新现象和新问题。

“大公司是否妨碍新组织的进入,是否没有以非正常的方式收集数据,是否拒绝公开本应公开的新闻,是否有误导顾客和顾客的行为,可能需要越来越多的关注。 ”郭树清说。

这次会议特别强调了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的监管下进行。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过去我国对一点点的网络新业态采取包容的态度,这有利于新事物的成长,但也有可能产生野蛮生长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强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另一方面,如何认定平台公司处于“垄断地位”是一个大课题。

一位律师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与常规实体公司的经营行为和数据不同,平台经济垄断行为更具隐秘性,更难获取数据,更容易修订等因素的影响。

此次会议提出,必须完善平台公司的独家认定、数据采集录用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等法律规范。

在政策层面上开始致力于此。 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新增网络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指出:“认定网络行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必须具备互联网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相关数据掌握和解决能力。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平台经济行业反垄断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不当价格行为”、“低价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不当交易条件组合或附加”

会议还提出加强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对平台公司反垄断的监管力度。 例如,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读书文、丰巢违反反垄断法进行了顶级处罚。

刘俊海认为,这是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大”的具体体现,也释放了互联网行业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了公司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

事实上,不仅我国要求加强平台公司的反垄断监管,国际上也对互联网巨头采取了较强的监管措施。

据外国媒体报道,今年10月,欧盟方面为互联网大型科技企业制定了监管“黑名单”。

另外,美国国会下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委员会发布了“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指出苹果、亚马逊、脸书( Gafa )四大科技巨头进行垄断行为,阻碍领域市场的创新和快速发展,损害顾客的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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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央经济从业会议:完整平台公司垄断认定 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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