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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改为四楼,建筑违章面积增加1200平方米,建筑违章被安排经营餐饮和酒店,规划部门要求限期拆迁,城管部门发出催告书,也拒不拆迁……日前,北京市东城区房管中心朝阳门

记者25日来到了没有大楼的北京朝阳门大街前的柺棒胡同。 胡同深处,违章建筑的4层楼已经围在围栏里,围栏里装满的玻璃碎片表明正在进行拆除工作。

据介绍,这里的建设违章属于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中心朝阳门分中心,是2001年违章建设的1600平方米的大楼。 “全家在施工中擅自增加了1200平方米的建筑违章,将最初不足400平方米的卖场用途房屋改建为4层楼,经营餐饮和酒店。 ”东城管说。

据周围居民介绍,这座建筑违章大楼此前曾多次向居民报警。 住在胡同平房的孙阿姨说:“早就该拆掉了。 胡同的居民都支持。 这座大楼被改建为酒店,既挡光又惹人烦。 我们多次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超过住宅管理中心预定建设面积3倍的大楼是怎么决定的? 违反建设是为了办公需要还是为了出租? 2001年的反建为什么能“稳固”15年? 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多次联系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中心尝试采访,东城区相关部门回复说,多年来房屋土地管理中心领导的更换是历史遗留问题。

作为住宅土地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土地规划的采用、住宅建设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尚不清楚。 但遗憾的是,东城区住宅土地管理中心朝阳门分中心不仅是非法建设的,对于规划、城市管理部门在期限内的拆除决定和催告书,也拒绝拆除,开始了“违章建房”。

近年来,北京已经对新生的不容忍采取了“零容忍”,对“载入史册”的个人和政府部门的不容忍也到了触目惊心的时候。 北京市社科院副研究员李晓壮认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违反建设,有原规划设计不能满足自身诉求的原因。 “但是,无论是直接违反整体建造,还是基于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建造,都是违法行为。 ”

15年前,北京市还没有完全开展反政府的强力取缔工作,反政府活动很普遍,但作为政府部门,其行为被公众模仿,越过法律一线、践踏法律红线,只能是老百姓“带坏头脑”。 “历史遗留问题”不能成为知道违法的理由。

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尊重法学守法用法树立了典范,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工作人员。 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和员工期望在尊重守法用法方面做正面的榜样而不是反面的典型。

标题:“房管中心当15年“钉子户” 违建楼房被启动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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