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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北京4月22日(记者徐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2日宣布,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清和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采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频发势头。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详细调查本辖区内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采用情况,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危险特性的推广教育,特别是向相关公司提供国内外一系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仓库、码头的安全维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整治。

教育、工业和新闻化、公安、环境保护、住宅城乡建设、质检、工商、邮政等有关领域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主管领域危险化学品录用安全专项整治。 并且,开展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质场所相关的消防安全维修工作。

标题:“国务院安委会将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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