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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贾斯汀

据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介绍,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厦门市法制局近日启动《厦门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条例》(暂称)立法调研工作,目前已开始向社会各界征集自贸试验区立法诉求和对自贸试验区创新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作为第二批自贸试验区,除福建厦门外,广东省也已开始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条例》列入年立法规划,将于明年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审。

此前,《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条例已满1岁,但借鉴上海经验,专家认为,其他自贸区应结合自身优势,而厦门自贸区立法工作应考虑“对接台湾”特色文案

中投顾问白朋鸣宏观经济研究员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厦门自贸区提出的“立足综合改革,借鉴上海,对接台湾,先行试点”的总体思路中,“对接台湾”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目前,台湾正在建设六海一空”自由贸易港区。 如果两个大自由贸易区能够无缝对接,将会释放巨大的能量,辐射海峡两岸。 这与上海自贸区的立法工作无关,厦门不可复制,因此给厦门自贸区的立法工作带来了挑战。

“厦门自贸区拟立法  需考虑“对接台湾””

厦门自贸区表示,此次立法调查征集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有利于投资便利和贸易便利的进一步措施;

有利于利用特区立法突破现有体制机制障碍,加快两岸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先行先试,才能比较有效地对接台湾通往“自由经济示范区”等的途径和路径。

有利于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健全服务业促进体系,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停止居留便利,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具体诉求和建议。

标记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加快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商务环境建设的具体诉求和立法建议,以及相应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如何利用制度完整事件中的事后监管制度,防范投资、贸易、金融、制度创新、开放行业风险扩大,比较有效地开展外国投资行业的国家安全审查工作等; 以问题为导向,甚至可以提出代表公司在自贸试验区现有制度框架下无法处理的问题,问题本身就是建议。

白朋鸣建议,首先,一切都在法律框架下运营,不能为了政策而放弃法律。 其次,要确保制度创新的空之间,解决改革的阶段性和法规的相对稳定性的关系,将先行先试的政策纳入地方立法,最后,“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要实现上下联动,要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法律

标题:“厦门自贸区拟立法 需考虑“对接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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