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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健

今天( 8月17日),审计署发布了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鉴定结果公告。

此次鉴定是根据国务院部署,落实“十二五”期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鉴定计划的第三次。 据鉴定,全年全国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745.05万套,基本建成551.46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112.02%。

根据审计署公告,年,国家大力改造开发金融支持棚户区,国家开发银行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4086亿元,比上年增长2.9倍。 全国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12963.44亿元,占当时城市住宅投资总额的17.82%,比去年同期上升1.65个百分点。

审计署表示,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安居工程大规模实施,带动了投资和费用,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为促进经济的顺利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

但是,公告显示,在审计中也发现,一点点的项目和公司存在违反规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资金管理成为问题集中行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公告提出的6个方面的问题中,有4个涉及资金管理方面,保障房资金的采用成为保障房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

有些机构虚报资料以收回资金。 16个项目公司通过编制项目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等办法,领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职工宿舍和办公楼建设等支出。

在地方工作的财税专家李文海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不足5亿资金额度,但性质最严重,审计署公告称,这些钱没有投入到实际建设和分配中。

相比之下,未被用于规定用途的资金有所增加。 审计署表示,部分地方建设资金筹措与招聘统筹衔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企业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违规录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3.8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2.75亿元、公司债券、贷款、融资平台企业、财政等部门违规录用。

公告称,上述违规聘用的资金中,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的支出为1.35亿元,用于放贷、还款、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

另外,去年由于资金筹措不足,未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结算等原因,139个用房管理、项目建设等单位未能及时支付房建价款、工程款等,共拖欠131.95亿元,涉及116个市县 由于资金分配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或者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原因,255个市县收到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中,有83亿9400万元到年底余额超过1年。

审计局表示,部分项目未按规定享受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 由于征收部门对安居工程退税政策的了解不到位,未准确掌握项目认定情况等原因,部分地方未落实安居工程退税政策,394项被违规征收应交税费5.2亿元,其中城镇土地征收税等税收3464.52万元。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61笔贷款未按规定享受利率优惠,多支付利息3273.41万元。

“2014年保障房审计结果:6方面问题4个与资金管理关联”

据审计署称,将加强处罚[/s2/]

李文海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向公众分享改革快速发展的成果为首要,是政府二次分配职能在住房行业的体现,由于缺乏盈利能力,自然面临资金、人员、管理等问题,国家也通过财政和政策性银行等予以支持。

他说,在此背景下,个别公司和公司如果想通过节流、设卡、甚至套现等手段牟取私利,必然要承担解释责任。

针对资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问题最集中的方面,审计署相关负责人就上述问题发生的原因表示,除了单位法纪意识有些淡薄,有意回收资金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安居工程资金筹措渠道多,相关部门考核疏漏,资金支付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到位,部分地方挪用资金被收回。

二是受财力不足、融资支持不足等因素制约,部分项目筹资困难,缺乏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及时支付的能力,形成工程款拖欠。

三是住房保障和税收征管部门的新闻不共享,缺乏协调的联系,安居工程项目不能按规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部分公司缺乏价格意识,在规划不充分的情况下盲目申请建设资金,部分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不科学合理,资金被挪用或闲置。

该负责人建议,建立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纵横联动、统一配合的筹资和监管机制,完善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和社会融资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相关税费优惠和金融支持政策,吸引和监督有关单位科学采购,有效采用各类安居工程资金,并 加大对拖欠、闲置等不作为、拖欠、混乱问题的责任追究程度,督促相关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和执行融资计划,确保安居工程资金按规定用途被采用,提高资金录用效率。

“2014年保障房审计结果:6方面问题4个与资金管理关联”

有关地方和单位对已覆盖、挪用的资金,采取返利途径、调账等方法进行整改,针对拖欠工程款和财政补助资金沉淀问题,加大财政和融资支持力度,统筹采用、充分利用资金等方法

标题:“2014年保障房审计结果:6方面问题4个与资金管理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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