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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最高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联合召开了处置非法集资部的联络会议。 在处置非法集资部时,会议室主任杨玉柱表示,全年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大幅上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倍左右,均达到历史高峰。 其中,投资理财、p2p网络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成为近年来的重灾区。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央行警示三类P2P”

特别是在投资理财、p2p网络贷款方面频发的非法集资事件已成为积分风险行业。 据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年全国新增投资理财相关案件1267件,比去年同期上涨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比去年同期上涨451%。

杨玉柱表示,这类机构多设在商业繁华街道,多选择高档写字楼等,门面豪华,通常有工商登记合法身份,其名称和业务与金融密切相关,属于超范围经营、虚假推广、违法违规理财产品的

另一方面,p2p网络贷款方面,年p2p网络贷款平台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参与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去年的11倍、16倍、39倍。

“这样的事件中,有以p2p的名义进行了收款诈骗的事实。 二是由以前流传下来的民间借贷、资金经纪演化而来,以开展p2p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网上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等。 ”杨玉柱说。

杨玉柱强调,p2p网络贷款是新闻中介机构,只能做“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中介,不能作为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

根据上述会议,处理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将于6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点点行业非法集资问题。

会议上,人民银行条法司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以央行为中心起草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确定非存款类住房贷款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

另外,对于同样正在起草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央行确定网络借贷平台不得非法集资,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保管制度,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规范缺失和较为有效的监管是目前民间借贷行业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从事放贷业务的主体不仅包括中小企业,还包括许多以投资企业、咨询企业、担保企业为名义实质上违反住房贷款业务的各种组织和个人。 除中小企业外,各类民间借贷主体面临法律规范不健全、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监管规则、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规则必须确定。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央行警示三类P2P”

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几年进行的集资诈骗案的优势,集资诈骗案均以编造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骗取社会公共投资。 另外,随着网络金融的迅速发展,集资诈骗案件的犯罪手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比如以各种名义的注册企业为载体,编造各注册企业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制造企业实力雄厚的假象。 作案方法从单纯的虚构投资项目迅速发展到对农业合作社、基金管理企业等公司的入股和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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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方面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投资企业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一是明显超出企业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特别是没有资格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经常变更企业和投资项目名称: 二是约定超高收益率三、以个人账户或现金领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四、在发放的推广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的照片,即所谓的指导演说、重要会议文件的复印件,销售的投资、重要会议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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