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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背靠新的《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执法推动力明显加大。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表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山东省上下联动、部门合作、多种措施并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2月5日,共调查14家环境违法公司,对2家公司实施了每日连续处罚。 其中,临沂华龙热电有限企业一天罚100万元,济南裕兴化工一天罚48万元。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先良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从这两例处罚来看,国内类似的环境违法现象一定还很多。 并且,也向违反环境法的公司发出了环境法律遵守是迟早必须面对的现实的信号。 ”

两家企业领票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和配套办法,建立和完善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围绕落实“扣押、扣押”、“每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对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调查,起到警告作用。 这是山东省全年环境监察工作的要点之一。

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介绍,近日,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对有走私行为的山东仙河药业有限企业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责令其停产维修,关闭生产设施,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随后,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企业污水解决主任赵某和职工王某进行了5天的行政拘留。

另外,另外两家企业收到了每日连续处罚罚单: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因外排气二氧化硫超标,被环保部门每日连续处罚100万元; 济南裕兴化工有限公司因氮氧化物超标,被当地环保部门连续处罚1天48万元。

王先良表示,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违法加大了处罚力度,但还不够,需要继续推进对环境污染的打击力度。

按日计处罚成为常态

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被称为向污染宣战的利器。

新《环境保护法》赋予各级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多项新的监管权力。 对比违法价格低的问题,设计了每天罚款的连续罚款规则; 与未经批准建设、拒绝修改、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比较,引入治安拘留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保障这些措施的落地实施,在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之前,环境保护部分别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扣押办法》4种应对细分办法。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每天的连续处罚了。 事实上,除了山东省连续发行每日罚单外,迄今为止,上海、重庆、内蒙古等多个省市都有处罚案例。 重庆市环境保护部门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每日连续处罚”的规定,从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12月26日至年1月5日,拒不纠正违法污染行为,每日罚款10万元,共计罚款110万元。

“山东晒新环保法实施成绩单:连开2例按日计罚罚单”

业内人士表示,日计处罚已经被列入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在内的多部环境保护法中,预计未来日计处罚的例子将越来越多。

标题:“山东晒新环保法实施成绩单:连开2例按日计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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