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1字,读完约2分钟

本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徐博、赵宇航) )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全国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参加工伤保险。

意见指出,建筑施工单位对单位固定职工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的方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的方法参加保险,并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这个意见是人社部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制定的。 另外,明确了未按项目提出参加工伤保险说明,未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的项目,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建筑业现有员工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为农民工。 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难以落实的问题突出,工伤维权已经成为该行业从业人员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之一。

意见确定了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方法,确保了缴费资金的来源。 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工程总成本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设公司根据工程概算单独支付工伤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的费用参加投标,开工前工程总承包公司一次也不重复代扣代缴。

为了消除项目竣工后未落实工伤认定鉴定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根据意见,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均依法办理各工伤

意见还完全补充了工伤保险基金预缴的条件。 在未参保的建设项目中,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上述公司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支付,依法向上述公司追偿。

标题:“全国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被纳入工伤保险”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8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