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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国家治理,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法制建设问题再次引起舆论的关注。 在国资国企改革细则层出不穷的背景下,国家级国资国企改革如何推进? 相关法律如何完善?

10月29日晚,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以下简称nbd )采访,就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公司国有资产法》的修改时机还不成熟/

nbd :目前国内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相关法律条文的实施情况如何?

文瑜“现有法律是《公司国有资产法》。 该法于2009年生效,首次确定了公司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定义为国家对公司各种形式出资形成的权益。 这意味着包括金融公司在内的各种国有资产的监管是依法的。

但是,这部法律制定得比较仓促,而且与当时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制定相比,经过多年的发展,还没有进一步细化,很多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还没有被纳入其中。

nbd :你认为应该从这些层面入手,完全修改这部法律,推进下一步国资国企改革吗?

文瑜(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角度看,并不是只有修改了该法才能处理问题,未来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越来越依赖附带政策等进行推进。 而且,目前《公司国有资产法》的修改还没有提上日程。 本来,国家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和国有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办法等还没有出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修改《公司国有资产法》,思路也不充分。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国有资产法修订有待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出炉”

我个人的看法是,国务院公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以及国有公司混合全制改革的具体办法后,可以根据现有详细的改革思路细化、修改《公司国有资产法》,进而制定配套的措施办法等。

nbd :也就是说,现在修改《公司国有资产法》的时机还不成熟吗?

文瑜:是的。 等中央级改革方案出来再说。

建立三层国资管理体制框架/

nbd :你认为中央层面的改革方案,乃至将来修订的《公司国有资产法》,应该从那些方面进行探索?

文瑜(即将出台的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其中重要的几个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改革的大致思路是建立三层管理体制框架。

其中,第一层是国有资本的行政管理层。 需要面对以下三个问题。 其一,必须尽快精简监管机构,庞杂的行政体系只会增加监管价格,降低运营效率。 其二,管理方法需要尽快转变,过于精细的行政管理不利于市场功能; 其三,要搞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第二个管理体制框架层面是国有资本运营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企业 最后一个层面是国有公司控制进入企业。

nbd :国有公司控制资本参与企业这一管理体制框架的构建遵循什么样的细分思路?

文瑜:我认为这个水平还是要加快产权多元化改革,快速发展混合全制。 特别是在石油和电信等垄断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是可以实施的大方向。

这里有两个问题:建立石油化工、航空空铁路等垄断行业的负面清单。 在这个问题还没有讨论之前,整体改革方案的出台,乃至相关法律的修改时期还不完全成熟。 二是明确一些央企产能过剩等问题。 在这些问题还没有处理好之前,要推进体制改革,不容易取得实效。

另外,不能期待单纯地改变就能马上恢复精神。 我个人建议,将来应该让相关公司破产解决、淘汰,然后改革与公司自身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相结合。

标题:“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国有资产法修订有待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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