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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的本金从北京出发

新《顾客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正式实施半年来,国家工商总局逐步执行“七天无故退换”政策。

昨天( 9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新《消法》半年就业形势通报会,总结了新《消法》实施半年来的就业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客户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在通报会上表示,7月与10家家电厂商洽谈后,目前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等EC平台率先改善,互联网资费环境逐步改善。

杨红灿在通报会上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对侵害客户权益行为的处罚办法》。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上述处罚办法将于10月底前公布。

有些平台安装是人为的障碍/

新《消法》实施半年后,顾客对相关条款的认识度大幅提高。

“中消协相关调查显示,近半年来,客户对新《消法》重要条款的认同度从年初的76.40%上升到现在的83.19%,认同度和传播效果令人鼓舞。 ”中消协秘书长常宇说。

最近,北京市消协公布了对18家顾客“熟悉”的购物网站进行的体验调查报告结果。 结果,7成以上的网络平台没有明确表示经营者的新闻和新闻不完备,部分网站对“7日无理由退货”设置了人为障碍。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观察到,“7日没有理由退货”仍然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语。

“新消法关于网络购物的规定应该是一大亮点。 但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市场各方对《新消法》规定的认识不太一致。 例如,7日没有理由退货,各方对商品健全性问题的理解不一致。 ”杨红灿介绍说。

两个月前,国家工商总局曾与中国客户协会联合讨论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10家家电商会公司,协商的第一个复印件是“7日无理由退货”的实施情况。 签订合同后,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积极修订过去严格的退货标准。

“我们不仅要求这10家家电制造商按照要求进行改善,所有的电子商务公司都应该按照我们的要求进行改善。 ”杨红灿表示,在对各电子商务公司进行调查后,工商总局发出了《关于对电子商务公司无理由执行客户权益保护法退货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下月公布侵权处罚办法/

根据北京市消协的体验调查,“7日无理由退货”的成功率为82.35%; 收到前许可开箱检查的占97.06%; 66.67%的人明确表示“一对一”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浏览各电子商务网站时,针对7天无故退换货规定,各大网购平台相继发布了根据自身经营项目制定的相应退换货政策。

工商总局表示,今年上半年阿里巴巴所在地杭州工商部门共受理网购投诉1.1万宗,平均每笔64.5万宗交易,即1.2亿交易额发生1宗投诉。

杨红灿表示,在新《消法》通过法律规定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后,阿里巴巴启动了7次调整,对商家后台认证体系、服务体系、消保体系等基础框架进行了比较优化。 特别是,对于不支持“七天无故退货”的商品,改造后大致以“一对一”标明,客户可以在订单页面直接识别。

随后,浙江省工商局也安排了半个月的《电子商务公司无理由执行客户权益保护法退货规定情况检查》,在确定了解和掌握“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网上随机抽查和费用投诉拜访,检查公司执行法律规定的情况

杨红灿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侵害客户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讨论制定《流通行业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记者表示,上述处罚办法将于10月底前公布。

标题:“工商总局落实新《消法》处罚办法下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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