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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7月28日(记者查文晔)记者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获悉,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 ecfa )第11条的规定,经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协商,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计划于8月5日在北京举行第六次例会。

经济合作会议大陆方面召集人、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和首席代表、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将率领大陆方面的经济合作会议代表出席例会。

此次例会将回顾框架协议生效后的执行情况,探讨后续协议的谈判进程,包括框架协议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情况、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纠纷处理、产业合作以及海关合作6个员工群体的业务进展。 双方将就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相关议题交换意见,并就下一阶段的业务做出安排。

原文链接: finance./ China/0728/100419836719.shtml

标题:“两岸经合会第六次例会定于8月5日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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