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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了《稳定对外贸易20条》

重视负面而造福更多公司的海关总署将从今年8月开始分层次宣传实施各项制度安排和改革措施

重视负面会让更多的公司受益

海关总署将从今年8月开始,分层次宣传实施各项制度安排和改革措施

■本报记者傅苏颖

海关总署23日发布了《支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 4个部分共计20份复印件。 海关总署副主任李魁文表示,此次出台的20项措施是将海关重点业务改革与外贸增长稳定紧密结合,通过改革释放贸易便利红利,激发外贸公司内生动力,促进外贸顺利增长。

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指出,当前中海外贸形势“多而复杂、严峻”,“实现全年预期目标需要艰苦努力”,优化外贸结构,改善外贸环境,加强政策保障。

此次海关总署发布的20项措施是,将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中有关海关工作的政策措施细化为更具体、可操作的落实措施。 《若干措施》的具体文案可以归纳为“抓住改革,减少负担,促进升级,搞好环境”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抓住改革,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可宣传的制度设计的形成,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通关工作无纸化改革,提高海关稽查效能,全面推进“三个一”,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研究

海关总署监督司副司长苗跃学指出,在上海自贸区一级,海关总署于4月对外公布了14项规范、透明、普惠的制度安排。 海关总署计划从今年8月开始,逐步总结试点,分层次宣传实施各项制度安排和改革措施,释放改革奖金,造福更多公司。

第二部分的减负包括扩大进口稳定出口、优化税收征管、推进自由贸易区战术、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和金钱交接、配合完善的出口退税政策四项措施,通过不断采取完善的政策措施,降低公司经营价格。

在优化税收征管方面,李魁文表示:“我们正在推进集中统一纳税的试点。 在公司提供比较有效的保证的情况下,海关审查报关表,如无误,可以检验投入货物,允许进口公司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集中缴纳税款。 该措施将大大减轻公司资金周转的压力”。

第三部分促进升级。 这包括建立和完善适应服务贸易优势的海关监管模式、创新保税监管模式、加快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三大措施,通过监管模式创新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第四部分优越环境包括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快速发展、完善海关公司信用管理制度、鼓励公司自主创新、加强统计分解和统计服务、深化海关国际合作支持公司“走出去”等7项措施,为外贸公司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财富//- 05/24/c _ 126542399

标题:“海关总署出台“稳外贸20条” 注重减负让更加多公司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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