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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决定层的“药改”的力量并追加代码。 昨天( 4月15日),卫计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出通知,特别是就国内低价药市场供应问题提出对策,《关于印发编制常用低价药供应保障实务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 14号)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在价格管理方面,国家发改委从政府定价范围内明确选定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并实施了动态调整。 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法,取消特定品种最高零售价格的比较,允许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条件下自主定价。

部委有关人士表示,因此,由于低价药物市场的政策调整,未来部分药品价格可能会发生波动,这是正常现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可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公司的整合。

完整的低价药物价格体系

近年来,随着质量标准的提高和原材料、人工等价格的上涨,生产线要求的提高,公司生产价格逐年上涨,在低价药品的利润空之间不断压缩,低价药品的生产供应意愿下降,“以药补医”的影响,医院低 今年下半年以来,以甲基强的松龙供给不足为首,出现了心脏手术所需的鱼精蛋白、麻醉药氯胺酮等“一药难得”的现象。

“八部委发力低价药改革 取消单品零售最高限价”

根据国家部委相关人士提供的消息,“一些临床常用药品,特别是一些经典药品供应不足、断供的情况,是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根本没有得到处理。”

卫计委、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八部委此次提出的对策要点是,要通过价格体系改革,纠正常用低价药品的价格失真。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将从政府定价范围内选定明确的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 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取消特定品种最高零售价格的比较,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另行制定)内,根据药品生产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 各地可以根据日均费用标准明确本省(区、市)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八部委发力低价药改革 取消单品零售最高限价”

接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做好低价药品生产价格和实际购销价格的监测工作,在生产经营公司调价频繁或调价幅度过大时开展专项调查,保障药品价格在合理区间内波动

部委有关人士认为,从领域角度分析,《意见》印刷有利于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政策的完善,有利于医药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生产流通秩序的规范化整顿,促进药品生产流通公司的整合。

建立紧缺的低价药物储备

除了完善的价格体系外,记者还表示,作为药品储备等环节,还将出台新措施。 具体来说,在建立常态紧缺药品储备方面,进一步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紧缺药品储备。 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明确的紧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明确的紧缺药品为主。 卫计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医药等部门筛选储备品种,合理明确储备数量,安排储备资金,保障紧缺药品储备及时到位。

“八部委发力低价药改革 取消单品零售最高限价”

国家卫计委透露,《意见》印发后,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细化实施办法。 国家发改委明确低价药品标准,发布低价药品清单国家卫计委结合完善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制定常用低价药品采购,采纳具体指导意见,搞好与现行采购政策的联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加快建立常态紧缺药品储备制度。

“八部委发力低价药改革 取消单品零售最高限价”

常用低价药品采购与现行药品采购政策的配套过程是关键,决策层要求,各地多次采取省(区、市)单位药品集中采购方向,进一步完善采购方法,加强采购机构能力建设,拓展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功能,严格审查关闭, 要发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机构的作用,发挥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常用低价药品生产公司直接联网、网联公司执行政策、履行采购合同、为药品生产经营公司、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作用,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八部委发力低价药改革 取消单品零售最高限价”

公立医院采用的一般低价药品,由医疗机构和直接联网的生产公司协商成交,实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确保采购过程、采购新闻的公开透明,提高医疗机构对药品采购的参与度。 鼓励公立医院团购,发挥批量采购的特点。

政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的常用低价药品,由省级采购机构汇总基层采购数量,根据采购数量选定供货公司,或者以集中支付的区域(省或市、县)为单位选定供货公司,鼓励集中度提高。 新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完毕或处于采购周期内的省份,基本上继续签订合同。

国家卫计委表示,在药品短缺的定点生产中,目前甲基强的松龙的生产、采购、配送、价格和结算工作基本规范化,符合全国市场的诉求。 其他品种的现货生产事业也在稳步推进,计划在今年6月底前开始紧缺药品招标现货生产事业。

标题:“八部委发力低价药改革 取消单品零售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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