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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20日从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公司债券兑付业务座谈会上获悉,今年约1000亿元到期转卖的公司债券中,已有200亿元完成兑付业务。 各省调查显示,至今未发现剩余兑付和转卖债券有偿还债务的风险。 发改委财金司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强调,各地高度重视公司债务到期兑付工作,务实,不可疏忽。

座谈会上,各省及部分地级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发改委报告年度公司债券到期兑付情况,报告中包括各地到期兑付和转卖公司债务的具体名称、数量、金额、还款方法及应急预案等。

据发改委统计,预计今年到期的公司债券为838亿元,转卖的公司债券为1388亿元,转卖的债券实际兑换率较低,预计全年公司债券到期和转卖规模约为1000亿元。 目前,各地已经完成了约200亿元的公司债务到期兑付,至今为止还没有发生过公司债务违约的情况。 从座谈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今年公司债务出现偿债风险的可能性很低。

“发改委:迄今未发现公司债到期兑付风险”

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发改委批准的公司债券,要切实抓好债券兑付工作,把保护投资者权益放在首位。 后续的事业之一不能马虎。 必须怀着高度的责任感稳步推进事业。 必须比较公司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的差异,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对债务清偿准备情况、债务资金入账情况要及时督促检查,避免发生事故。

“发改委:迄今未发现公司债到期兑付风险”

第二,要高度重视转售商,抓紧制定转售计划。 各地发改委要与发行商、主要经销商搞好信息表达,要通过对债市利率水平、公司自身信用等级等全方位的分解、考核,帮助公司制定销售计划开展业务。 出售计划应当事先公开,投资者提出出售意愿的,应当及时安排资金。

三是确定责任,各负其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省市发展改革委必须切实负责。 要加强上下级信息表达,提高透明度,建立市场突发事件监测和应对机制,及时应对市场关注。 公司债券发行中,应加强事后监管。 积极督促中介机构履行职责,对中介机构确实存在的问题,应当督促纠正,必要时予以处罚。

标题:“发改委:迄今未发现公司债到期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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