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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的本金从北京出发

在进入“啃骨”攻坚战之际,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能否顺利接受这些取消和下放的权力,是改革的后续问题,也是下一次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关于这个话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育研究部教授竹立家接受了《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以下简称nbd )的采访。

nbd :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和撤销后的接收部门,也就是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做那些准备?

竹立家“权力下放和转移”是指转让给下级地方政府,转移是指向社会组织的转移。 我个人认为,当前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转移的权力时,有几点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依法办事。

从公司等基层的角度来看,这些被中央下放、取消的权力,如果一点社会组织运用不好,不仅不能减轻公司的负担,而且收钱会变得更高,手续也会变得更多,甚至变得复杂

所以,我认为依法办事的能力是最重要的能力,最重要,也是当务之急。

nbd :社会组织承担部分职能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效果?

竹立家:权力下放和转移有其初衷,或者说最根本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共治。 也就是说,对社会的治理,对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社会监督,这些事件并不都是只有政府在发挥作用,而是现在委托、取消行政审查后,需要大家负责、共同治理。

所以,在行政批准委托和撤销若干事项后,承担部分责任的社会组织,其组织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执行力必须得到大幅提高,真正实现社会共治的能力,否则行政将批准取消和下放权力

nbd :那么,接受这些行政审查权的地方政府呢? 他们在接受更高级别的政府职能转移时做好准备了吗?

竹立家:从现在的情况来分析,相对来说,地方政府接受政府职能移交的准备要比社会组织好一些。

近年来发展迅速,随着社会公共服务诉求的增加,地方政府在组织结构、政府公务公开水平等方面做得比较好。 例如政府办公平台、政府办公公开微信、微博等,从组织结构上来说做得比较好。 下一届地方政府要开发接受行政审查并下放的潜力。 “练内功”,强化自身承担责任的能力,努力提供更方便、更规范、更有效的服务。

标题:“竹立家访谈:社会组织承接权力 依法办事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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