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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昨天( 12月10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为逐步发挥环境评估制度在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中的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部署,先后发布了3份改革文件。

这三个文件包括《环境保护部公告年第73号》(以下简称《公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新闻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分别从审批权、环境新闻发布、环评监管三个方面着手,从项目建设的源头加强环境保护。

地方政府介入项目环境评估,未兑现环境评估承诺的,环境保护部应提请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改善,如有严重问题,则采取区域限量审批。

对此,环境保护部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环境战术室主任、副研究员俞海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对源污染源的控制,是环境保护部积极推进的事业,正在前进。

25项审批权的下放/

为了贯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的决策部署,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成效,推进精简行政放权,根据《公告》文案,环境保护部下放了环评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共有25个。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环评审批权限下放的首要重点是分布式燃气发电、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民用机场扩建、抽水蓄能电站等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小的项目,这些项目的环评审批权

虽然环境保护部在整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下,逐渐放开了审批权,但对高排放、高能耗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仍没有移交审批权的迹象。

该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将继续横贯地区流域,严格环境影响大、敏感复杂的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管理,并保存这些项目的环境评价审批权限。 这些项目包括“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的煤炭火力发电、钢铁、电解铝项目、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核与辐射项目、对生态影响显著的水电、有色矿山开发、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内河航运、 包括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等,还包括新建和扩建与重金属排放相关的铜、铅、锌冶炼项目、铬盐

“环保部:地方政府干预环评将被“约谈””

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研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清单》,合理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表、登记表的编制范围,简化和减少部分环境评估考核项目,调整环境影响小、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考核方法

加强环境评估的监督管理/

实际上,环境保护部下放了部分项目环评的审批权限,并配套印制了《指南》和《通知》。 其目的是扩大环境评估政府的新闻发布,加强环境评估事件的事后监管。

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南》从四个方面加大了环评新闻的公开力度。 一是公开环评报告(表)的全部图书。 二是公开政府承诺文件;三是公开批准和不批准环评文件全文;四是公开环境评估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新闻。 要求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环境保护机构的年度考核结果,鼓励公众举报环境保护机构的违规行为,监督环境保护部门的资质管理。

“环保部:地方政府干预环评将被“约谈””

他还表示,目前在建设项目环评日常管理中,禁止“未先建成”、擅自变更、作假等环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了环评制度的严格性、权威性、比较有效性 《通知》全面提出了要纳入近年来环评监管较为有效的措施,加强环评监管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通知》包括环境评估受理、审批、“三个”、验收全过程,涉及环境评估准入、环境评估审批重点、公众参与、资质管理、工作行为、建设过程、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

其中,为了强调环境评估的违法行为,《通知》提出了处罚措施,环境评估工作机构和人员“零容忍”虚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质。

在加强环评审批改革和职能转变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 其中,电力、石化、化工、焦炭、造纸、有色金属精炼、矿山开发等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基本上批准权限不变,不得下放给任何一层。

地方政府介入项目环评,未兑现环评承诺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督促改进,如问题严重,则采取区域限制的批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确定提出要加强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能力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 选人不能轻易以地区生产总值和增长率论英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是18届三中全会后,环境保护部首次密集发布改革文件,环境保护部的环境评价制度正是时候。

标题:“环保部:地方政府干预环评将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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