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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钱从北京微发

自9月底正式挂牌以来,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政策以小足步行的形式出台。

昨天( 12月2日,上海自贸区第二个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区内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的关联方所得税中实施“递延纳税”。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鼓励公司进军海外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自由贸易区成为连接资本市场和国内外市场的平台。

昨天( 12月2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公司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的公司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应的公司所得税实施《递延纳税政策》,5年内,公司

上海自由贸易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政策是以循序渐进的频率公布的,与预期相符。 第二个税收政策是鼓励公司进军海外的具体步骤,“由于自由贸易区构建投融资平台,公司在投资时可能在资金方面存在不足。 新政策递延了公司的税收,这一鼓励性措施直接影响了公司的现金流量,也影响了公司总部和分部之间的资金和生产资料的流动。 ”

“两部门出台税收新政 助自贸区成投融资平台”

影响公司的资金流/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的意见》,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通知》。 根据该通知,在自贸区注册并在区内实施经营结算征收的居民公司,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资产判断增值,据此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5年内分期计入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入

“两部门出台税收新政 助自贸区成投融资平台”

《通知》中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是指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或注入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重组业务公司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一款。

这是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第二个税收优惠政策。 10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税收政策确定,对试验区内生产公司和生产性服务业公司进口所需的机械、设备等货物给予免税优惠。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现行规定,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发生投资交易时,应当将其分解为出售公允价值和投资两项业务,并按照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通知》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递延纳税,“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在投资协议生效,资产实际交割和股权登记手续完成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从判断后的公允价值中扣除计税基础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判断无形资产或有形资产时,增值部分需要按公司所得税纳税,公司利润低,税收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扩大投资。 分五年纳税的话,第二年公司的经营状况会得到改善,公司的资金流会更加充裕。 这对公司的投资有正面的调节作用,“特别是一些公司进行非货币投资,他需要用现金交税,对公司有影响力,这个政策会大幅降低公司的投资价格。 ”。

“两部门出台税收新政 助自贸区成投融资平台”

陈波也认为,这有利于鼓励公司进入,特别是对外投资的公司,并准备为未来的这些公司搭建投资平台。

有利于公司的投资运营/

《通知》还规定,公司在确认实现收入的当年,以项目为单位,建立相应的登记簿,准确记录应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并在结算相应年度的公司所得税时证明当年的计提额及分年度结转额的情况。 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外投资,其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非货币性资产原有计税基础为基础,加上每年计入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应逐年调整。

“两部门出台税收新政 助自贸区成投融资平台”

一位税务官员表示,政策在操作方面,首要的是调整公司的计税基础。 “在对外投资中,其计税基础无论使用什么方法,税收都不调整计税基础。 历史上,大型国有银行中只有几家享受了这样的优惠政策。 例如,四大银行当年增资时,对增值部分不征收所得税是特别的政策。 ”

相关专家表示,上海自贸区的核心价值是为我国改革开放进行探索和尝试,制度创新比政策优惠更值得关注。

刘永认为,这一政策的趋势是将一点点的总部基地和较大的投资集团、投资企业置于自由贸易区,便于投资管理的运营,再加上配套的金融优惠政策,将有利于公司的管理,自由贸易区将成为连接资本市场和国内外市场的平台,极其良好的公司税收政策

标题:“两部门出台税收新政 助自贸区成投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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