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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杜兹乐出生于成都

20年前的税制改革,将“弱中央”变为“强中央”,成为了控制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剑,但这是一把没有结束的棋。 经过“中场休息”,目前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急需实现这一改革的“完善”。

现在财税体制改革将迎来重大转折点。 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顺利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政策决定》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完善立法,确定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收负担,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朱军:央地分税比例应重新划定”

最近在西南财经大学召开的第十三届中国经济学年年会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朱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我国财税体制相对落后,税费负担较重,市县财税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财政基本法》、《 要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逐步理顺财税关系,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比例,规范地方财政行为取向,根据实际需要实行支出安排等。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朱军:央地分税比例应重新划定”

税负达到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但通货膨胀也迅速增加,居民生活价格增加,其中税负引起社会的关注,这一点不容忽视。

许多业界专家认为,“高税负”是伤害大陆居民幸福感的主要因素。 根据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目前中国的财政税收已经占gdp的比重超过了23%。 过去十年,财政税收占gdp的比例基本呈上升趋势。 按照国际标准,中国的税负水平超过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接近高收入国家。

朱军坦率地表示,“从全球来看,目前我国税负已经达到中等水平,居民生活价格高、房价过高等与居民享有的公共福利不一致。 此外,公司的税收负担也很重,特别是受经济周期性的影响,公司的经营压力更大。

财政部的报告也证实了上述专家的观点,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公司税负较重,综合考虑税收、政府性基金、各项收款和社会保障金等项目后税负达40%左右,超过了经合组织( oecd )国家的平均水平

另外,目前财税支付混乱也很突出。 朱军补充说:“特别是在市县一级,例如三公的费用和官员福利的支付等没有公开,寻租空之间变大了。”

走“废立”的道路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本文指出,我国现有18种税费中,只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车船税3种税费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征收,其他15种税费由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征收,占税收总收入的70%。

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国内财税法学界权威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材料,提出全国人大应自1984年以来取消国务院关于设置税种的授权,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明确了设置和征收各类税种。

朱军表示,目前财政缺乏《财政基本法》、《财政责任法》,因此支出问题频发,许多税种以条例等形式出现,不具备长时间的制度效力。

“一是加快修改财政《预算法》,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二是制定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加强新闻披露环节和市民对政府财务新闻的可得性三是加强财政责任的落实,特别是落实预算支出的项目目标,完善具体的支出事务; 四、在税收方面,从原一点暂行条例上升到法律高度,实现依法治国,全国税收需要“提升法律地位,理顺财税关系”。 五、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为了确定各方的责任,必须明确规定支付范围。 ”朱军向记者详细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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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国税总局本着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规章整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8号)的精神,制定了《省税务机关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整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60号),列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

据《半岛电视台》报道,截至去年10月25日,大连市国税局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37件,调整11件,只保存行政许可和审查项目18件,但树立了3条新的政策规定,补充完整了相关文件4件。 这只是大连计划单列市的情况。 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中央不从立法的角度治税,只需要规范的文件增减修补,就很难治愈。

朱军专门写过《中国公共部门“财政管理现代化”改革路径》学术论文,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财税改革主题相一致。 他认为,科学的财政管理应涵盖以下内容:。 从支出总量来看,全国和地方要明确最佳的支出规模。 从价格来看,各部门和项目的支出规模必须科学量化核定。 必须建立包括政府财务资产负债报告、基金项目运营报告、政府经济活动报告(如投融资资本项目等)和政府财务状况解体在内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朱军:央地分税比例应重新划定”

建立中央地债风险预警机制

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家刘璐辉评价说,税制改革后,中央高度集中财权,削弱了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比重,但留给地方的是收入来源不稳定、税源分散、征管困难、征收价格高的中小税种。 另一方面,中央将越来越多的事权移交给地方,以地方税权为代价完成中央某项政策,“中央请客”的现象大量存在。

这样,地方政府感到“怀揣寂寞”,开始考虑如何扩大税源。 近年来,随着中央陆续支持地方招商引资政策的出台,重大招商项目成为地方税收创造的源泉。 而且,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高涨,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土地财政”一直压得很重。

为了支持城市建设,地方政府纷纷建立各种投融资平台,但“寅吃卯粮”的财政问题又普遍存在,地方债成为潜在的“地雷”。 国家审计署报告称,年末36个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近3.85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78.07%。

根据《政策决定》,要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债务管理风险预警机制。 朱军认为,治理地方债问题必须首先规范地方支出行为,通过颁布《财政责任法》、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地方公共部门财务报告制度等固化支出预算。 要确定地方支出范围,规范地方行为,考虑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的重新划分,充实地方既定预算收入基础。 其中将“消费税”改为共享税可能是考虑之一。 此次提出的“调整征税范围、环节、税率”表明,征税环节存在缺口,中央和地方有可能按税收比例再次划分。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朱军:央地分税比例应重新划定”

《每日经济信息》的最高评论家叶檀也写道,将来地方政府应该回到靠税收生活的轨道上,使用税收和房产税成为要点。

“要规范地方支出行为导向,按照当地居民的实际经济需要执行支出。 ”朱军提出要解决地方债的潜在危机,需要做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债务项目的负责人制度,二是在包括教育、公安、交通等公共部门在内的各公共部门设立首席财政负责人。 三、通过中央财政透明度立法,金融市场透明度要求不断提高地方债务透明度,从而规范地方投融资行为。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朱军:央地分税比例应重新划定”

此外,《政策决定》还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适时推进改革”。 朱军表示,这与房地产税的扩大有关,未来将整合房地产税相关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将超过宜居面积的非经营性房地产、高档房地产等投机性购房作为首要对比进行税收调整,持有环节的存量房地产也将进行税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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