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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6日开始对20多家中美公司生产的轮胎产品进行“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宣布,该调查包括中国山东潍坊顺福昌拍卖有限企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中国企业,以及美国Omni贸易企业等14家美国企业和泰国企业。

声明称,日本东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及其美国子公司今年8月14日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轮胎产品侵犯该企业专利,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337调查”,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美国的所谓“337调查”最初被命名为《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之后经过了几次重大修改。 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也进行商业机密盗用、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复制品的调查。 《337调查》不仅监督国际贸易,还监督美国国内的州际贸易。 因为,这个执法对象不仅涉及外国企业,也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美国对中美轮胎产品发起“337调查””

根据手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开始“337调查”后,必须在45天内明确最终裁断的目标时间,尽快完成调查,一般案件需要在一年内做出判决。 如果关联公司被裁定违反第337条,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同一产品的排除令和进口禁令,意味着关联产品将完全失去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今年以来,美国多次对中国产品启动“337调查”,包括华为、中兴、三一重工在内的多家中国公司被指责侵权。 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用更合理的做法妥善解决贸易摩擦。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财富//- 09/17/c _ 117399643

标题:“美国对中美轮胎产品发起“337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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