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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成城市排水防潮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掌握现状,评估修订现行暴雨强度公式,全面判断城市排水防潮能力和风险。

必须处理积水内湿问题

《通知》要求,到年底,各地在了解现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潮设施建设规划,5年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10年左右完成较为完整的城市排水防潮工程体系。

中投顾问环境保护领域的研究员盘雨宏认为,上述任务目标很可能实现。 另一方面,部分城市已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雨污分流改造,且城市新区建设规模大,改造工作比较容易,5年内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的可能性较大; 另一方面,我国排水防潮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规划逐渐成熟,10年完成较为完整的城市排水防潮工程体系的时间比较充裕。

“全国城市排涝“大摸底”室外排水设计将修订”

《通知》还要求在明年汛期前,各地仔细调查危险点,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比较有效地处理目前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避免因暴雨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尽快对当地地表径流、排水设施、受水体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管网等排水设施地理新闻系统。 结合气象、水文资料,评价和修订现行暴雨强度公式,全面判断城市排水的防潮能力和风险。

“全国城市排涝“大摸底”室外排水设计将修订”

妥善进行,提高建设标准

并且,为了明确切实可行的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标准,各地区应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状况,在人口密集、易发生灾害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使用国家标准上限,根据城市快速发展实际适当先进地提高相关建设标准。

今后将加快雨污分流管网的改造和建设。 在雨污合流区加大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力度,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尽快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提高雨水排放能力,加强初期雨水污染防治。 《通知》强调,必须优先安排社会要求强、影响面广、易涝区域的排水设施改造和建设。 加强与城市防洪规划的协调,将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全国城市排涝“大摸底”室外排水设计将修订”

及时修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在资金投入方面,各地区要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市排水防潮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比例。 财政、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结合相关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排水防潮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通知》进一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将根据近年来我国的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开展研究,修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 )等标准规定,为指导各地区科学明确建设标准做铺垫。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强制性城市排水标准和城市开发建设的相关标准,加快城市排水和污水解决条例的制定,规范城市排水防潮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标题:“全国城市排涝“大摸底”室外排水设计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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