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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深圳3月31日电31日,深圳发布《国五条》实施细则,调控房价的目标是全市新建商品房价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继续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完善住房价格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公司合理定价,严格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管理,促进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较高效供应。

深圳市管制细则提出,严格执行《国五条》关于出售自有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严格开展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 完善的房地产价格判断技术,将发挥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根据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及时、妥善调整应税判断价格。

深圳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要求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 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住房贷款第二套(以上)政策。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以根据深圳市年度新建商品的住房价格抑制目标和政策要求,根据需要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细则还对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限购措施等作出了规定。

标题:“深圳出台房价控制目标:涨幅低于每个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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