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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志伟从北京出发

“相关法律漏洞直接关系到野生动物的过度捕获和饲养利用”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罗胜联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他的议案之一是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据罗胜联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已超过24年,除2004年进行了单一条文的编撰修改外,没有进行整体修改。 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活熊取胆、将虎骨入药、将狐狸、貘、貂等动物的皮毛活活剥下的残忍方法,以及野生动物驯养表演和大量野生动物标本制作等不当商业活动,愈演愈烈。

保护法有四个不足

罗胜联认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四个不足,应该改变。

保护范围太窄,立法也有大致偏颇,这是罗胜联列举的第一个不足。

他说,现行立法只针对“珍贵且濒危的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太窄。 “合理利用”含义模糊,违背了“保护”的本意,把野生动物定位为“资源”,侧重于利用价值,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 他认为应该扩大保护范围,将保护作为唯一的立法。

罗胜联还表示,主管部门权责不清、缺乏公众参与渠道也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

目前,对陆生和水生两种野生动物由不同的部门进行保护管理,容易导致管理不当。 关于野生动物保护许可捕获权的要点,现行立法应当将其委托地方政府,集中到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行使。

另外,有一些违法行为是单一的,并且被大量禁止的例外,条款也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

要点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侵害行为,除了现行法律规定的“捕获杀害”两项外,罗胜联还列举了禁止行为,提出要明确动物保护福利的大致情况。 另外,现行立法列举了“展览会或其他特殊情况”等例外条件,为狩猎、杀害、进出口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合法理由,应当删除。 此外,罗胜联还提出扩大社会参与渠道。

制定“活熊变得大胆”的日程

目前,我国存在着许多动物保护公益组织,法律应当提供各种途径鼓励公民、团体等依法参加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咨询委员会。 野生动物保护专家、伦理学家、民间动物保护者等必须能够参加,并且人数必须在三分之二以上。

主要业务为活熊胆识的归真堂两次寻求上市,活熊胆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就恢复活熊胆量提出了4条相关建议。

黄信阳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熊胆是历来流传的重要药材,具有清肝、明目等药效,但目前我国人工熊胆的研发技术相当成熟,在急性扁桃体炎和肝阳上亢型高血压两种疾病中,两者可以等量代替

为此,他建议国家对以熊胆粉为原料的国药准字药品进行专项清理,逐步停止对非点药的复核,将包括熊胆在内的药品种类限定为有限点药; 以目前含有熊胆的药品为处方药,取消熊胆产品的医疗保险报销资格; 判断取缔熊养业的代价和处理方案,制定活熊取胆业退出时间表。

标题:“代表委员建议:撰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禁活熊取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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