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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经过实习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日前,人社部通知各省(市、区)《关于印发〈年失业保险事业重点〉的信》)以下简称“事业重点”。 》,指出各地应加快修改失业保险条例,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要求提高失业保险金的统一水平,从县)市向省级推进。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与医疗、养老等相比,失业保险条例的修改明显滞后。

失业保险的首要作用之一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但失业保险金近年来逐渐背离物价和最低工资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吕学静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失业保险金最初按最低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发放,但现在与最低工资脱节。 目前的保障水平太低了,应该提高。

和基本养老金一样,我国失业保险金一直是地方统一,统一水平低,不利于失业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 吕学静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现在最好能把下面的东西统一在上面。 我认为统一停留在县级,失业保险基金的采用和监督存在随意性。”

《实务重点》提出,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水平,积极推进县级统筹地区市级统筹,落实市级统筹地区继续巩固完整性,逐步向省级统筹推进。 省级尚未实行统一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处理区域内基金收支余额失衡问题。

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险研究中心研究员苏卫东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统一水平,资金可以统一运营管理,不排除有点市场化的投资,也可以提高收益率。”

吕学静认为,有必要提高失业保险的调整水平。 但是,各地快速发展不平衡,缴费水平、缴费标准等不同,做好省级调整即可,不需要像基本养老保险那样全国调整。

标题:“人社部:将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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