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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可以以特别债券为资本金。

6月10日,《关于发行地方政府特别债券和开展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发布。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重要项目”主要是指国家要地支援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支持国家推进重要战术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

那么,符合那些标准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融资吗?

通知指出,主要包括收益兼顾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要项目。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从合理确定融资标准、严格项目资本金条件、切实履行偿债责任、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匹配、加强跟踪判断监督五个方面,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用改革的方法“打开大门”,并  

资料来源: wind

提出通知,合理确定金融支持特别债券项目的标准。 发挥特殊债券的拉动作用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的特点,依法推进特殊债券支持的重要项目建设。

对无收益的重大项目,将通过统一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常规债券进行支持。 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所有重要项目,地方政府发行特别债券融资。

符合那些标准能市场化融资吗? 通知指出,收益兼具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相关公司法人项目公司可以根据剩余专项收入的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

但是,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收益不含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或者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无经营性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不得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防止形成新的隐性债务。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进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有确定的局限性,文件的发行不应该放松债务防控,而是要更加明确债券的经济支持,避免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因担心解释责任而不作为 对追加隐性债务的抑制也没有得到放松。

另外,通知还指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特别债券项目的配套融资和依法合规支持纳入了国家和省市县级政府和部门颁发的《十三个五年计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完成了批准或核准程序 改革部门主导提出的其他不足资金来源为经营性收入,不追加隐性债务的,不视为隐性债务解释责任的情形。 金融机构持有的隐性债务中,支持建设项目后续融资,不追加隐性债务的,不被视为隐性债务解释责任的情形。

“开大前门!专项债券可作重大项目资本金 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进行市场化融资”

通知允许将特殊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要项目资本金。 这被业界专家视为一个巨大的变化。

满足条件的项目如下。 一是国家要地支援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国家重大战术推进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判断项目收益已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以部分专项债券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

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设定政策条件,严禁利用特殊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层的扩大杠杆。 允许部分特殊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并且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符合特别债券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推广效果的重要项目。 二是相关行业第一是国家重要配套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国家推进重大战术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 三是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判断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条件的项目。  

“开大前门!专项债券可作重大项目资本金 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进行市场化融资”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在一对一应对的基础上,基本上必须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至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设立壳企业、多层次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提供资金

赵全厚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此次通知区分了不同类型、不同情况,金融合作项目融资边界更加确定。 特殊债券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处理了许多重要项目建设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设定了具体条件,严格限定了特殊债券的用途,确保了重要项目的资金保障,将资源集中在了这些方面。

国泰宽裕交易投资委员会首席研究员周文渊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文件具有积极的信号意义,资本金不足是当前地方政府投资面临的问题之一。 这次确定可以将特殊债券作为资本金,有助于重大项目的快速发展。 目前,政府投资增长率偏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担心后续解释责任,但此次文件确定融资范围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体现。  

“开大前门!专项债券可作重大项目资本金 符合条件的项目允许进行市场化融资”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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