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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许多人观察到,由于这项决定的通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队伍中增加了三名“新成员”。 也就是说,原法律委员会增设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增设了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及社会建设委员会。

15年来,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首次进行数量上的调整,意味着什么? 在过去的一年中,这些专门委员会是以什么状态投入到业务中的? 日前,《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就这些话题采访了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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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人大专业委员会的沿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全国人大成立60年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和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快速发展。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规定“全国人大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应当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六届全国人大设立上述六个专门委员会后,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分别增设了一个专门委员会,增设了内务司法、环境保护、农业和农村等三个专门委员会。 这是因为9届至12届全国人大是9个专门委员会。

“新机构、新征程: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年来怎么履职”

关于目前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已完成专门委员会机构的设置,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为了发扬宪法精神,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事业,将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实务的基础上,增加推进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协助推进宪法等职责。

二是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行业法律制度建设,组成社会建设委员会。

第三,为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国家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联组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执行困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议了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开展专题提问。

在其创立的背后,离不开作为“新成员”之一的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的努力。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办公室主任李寿伟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推进特别提问的过程中,监察司法委员会一直在加强“两高”与相关部门信息表达的协调,制定特别提问业务方案。

据李寿伟介绍,此次特别提问有赖于听取“两高”专业人员的审议报告。 根据惯例,“两高”做特别工作报告,专门委员会也必须同时进行调查。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两个问题进行调查,我们将单独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在什么情况下、存在什么问题,也将提出我们的建议。 检察院也是一样,最后把我们的调查报告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供委员们参考。 ”。

作为另一个“新成员”的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大修”历经近20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职务第一年的首要课题。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刘本向记者表示,2009年,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统一考虑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的编撰工作,制定了修订法事业方案,整合了专家建议稿并逐条完善,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第一稿)。 随后,草案第一稿被分发给相关机构征求多方意见,组成研究小组听取基层一线建议,形成修订草案(第二稿)。

“新机构、新征程: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年来怎么履职”

“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编撰改了,条文翻了一倍。 校内欺凌的问题反映在其中。 ’刘先生向记者强调。

他向记者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在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2019年10月常务委员会会议首次审议。 争取尽快通过。 ”

并且,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法的研究修改事业也提上了日程,同时正在进行。 刘氏说,应加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的协调配合,处理原有法律中存在的交叉重复、空白盲点等问题,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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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机构、新征程: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年来怎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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