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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正常工商业电力价格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 对此,国家发改委相继采取10项措施降低常规工商业价格。

11月29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清洁规范转换供电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降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规范转换供电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是,《通知》还指出,从全国情况看,部分地区存在供电主体和最终用户数量不明确、政策推广解释不充分、供电主体降价红利不充分、户表改造工作滞后等问题,导致国家多次调整常规工商业电价。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电力公司无法直接向最终用户供电,而是指向其他主体需要供电的操作。 此前,一些地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房地产、办公楼等供电转型存在不合理的涨价现象。

对此,《通知》要求转入供电,加快业务进度。 各地要全面了解本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房地产、写字楼等供电主体和基层客户数量,全面查清不落实降价政策、不在规定期限内全面传导降价红利的行为,明确降价政策传导中的闭塞点、难点。 对于街角的店面店铺、批发商等在电力供应方面存在的不合理涨价情况,也有必要不留下盲点进行系统的故障诊断。

“发改委:部分地区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

值得观察的是,《通知》指出,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网公司组织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电力企业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辖区内供电主体逐一进行排查,对房地产、商业综合体经营者等

为了清理有问题的输电主体,《通知》要求建立台账,实行限期改善销售号管理,在降价政策规定的期限内报销,多收电费,持续跟进,动态了解执行情况。 要推进事业落后地区,必须抓紧组织召开特别会议,重新强调、重新定位、重新落实清理规范的转换供电涨价事业。

标题:“发改委:部分地区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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