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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的违法举债行为又要承担解释责任。

7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安徽省依法就个别地区以购房服务名义违法举债问题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的复印件,并公布了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的情况。

据复印件介绍,经财政部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审定,3000年6月经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特别会议研究同意,池州市平天湖建设工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平天湖企业)以6亿3000万元建设的金广道等22条市道资产为全资子公司的池州金达建设投资有限企业)以下为金达企业。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与金达企业签订购买上述22条道路运营的金达企业没有实际提供道路运营服务的相关资质,也不提供相关服务。

“跨部门监管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交通银行池州分行被罚40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复印件显示,年7月,金达企业在上述虚构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中,以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应收账款购买服务费7.8亿元为质押担保,向交通银行池州分行贷款5亿元,用于向平天湖企业购买上述22项道路资产。 平湖企业收到相关融资资金后,主要用于缴纳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闲置费、支付土地竞购保证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支出。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名,支持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抵押融资实际垫付政府债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等法律文书和制度规定。

“跨部门监管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交通银行池州分行被罚40万元”

据复印件介绍,主要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情况涉及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调解员方某给予降职处分。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盛某给予大过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财政部门、银监部门将进行联合监管。 根据银监会网站消息,去年6月12日,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要求地方政府对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也受到池州银监分局的行政处罚,罚款40万元。

前述复印件显示,年9月,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解除了开发区财政局与金达企业签订的《经济开发区金光大道等22个道路运营服务项目相关政府采购服务协议》。

其他协议取消《应收账款担保协议》及相关融资要件。 年9月,金达企业协商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签订《关于取消〈应收情况担保协议〉及相关融资要件的协议》,取消了金达企业提供的融资项目文件和《应收合同》。 截至目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亿元贷款已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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