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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冯彪按经毕陆名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监管逐渐完善

随着“进军海外”战术和“一带一路”构想的实施,国有公司的海外投资呈现多元化和高端化的态势,原本从单一的矿产、能源领域扩展到科技电信、汽车运输、工程施工、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额逐年增加。

就中央企业而言,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公司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许多重要项目,到去年底投资类项目100多个,参与的项目1576个,这几年来,中央公司“走出去”。

除了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业务明显快速发展外,还出现了一些项目资产状况差、盈利能力不强、投资转化率低等问题。 对此,部委层面多次发文监管国企对外投资。 今年1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公司境外投资监管办法》,列明中央企业对外投资负面清单,确定投资红线和监管底线。

去年,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创近年来新高。 但是,随着监管方法的制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也更加合理了。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境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481.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5.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林桂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从年到年对外投资增长很快,但监管措施一点也没有跟上,部分项目风险很大。 今年上半年对外投资进入调整期,监管措施也要求逐步完善。

财政部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国有公司境外投资财务管理,防范境外投资财务风险。

除包括现行财务制度对国内公司的要求外,《办法》除了比较境外投资的运营优势外,还对投资规模大或对公司快速发展战术有重要作用的境外投资公司(项目),派遣具有相应资质的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人员,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投资方应当建立境外投资公司(项目)的登记簿,反映境外投资目的、投资金额、持股比例等情况。

“国企境外投资强化监管:须确保决定层专人  承担财务管理职责”

另外,《办法》要求公司关注境外投资公司(项目)佣金、回扣、手续费等费用的支出范围、标准和清算审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办法》时表示,佣金、回扣等费用管理不善,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导致投资目的地国调查。

事前的事后管理全部涵盖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部分公司海外投资财务管理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事先随意决定,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 二是病案管理薄弱,财务风险管理不到位;三是事后监管不到位,对相关决策和执行主体制约不充分。

对此,《办法》对境外投资的事前、事件中、事后的财务管理提出了确定的要求,实现了全过程的管理。

上述负责人也举例说明:“有些公司管理层对财务可行性论证和财务风险预测不够重视,个别公司即使财务部门提出反对意见,也决定开展境外投资。 如果财务在前期的决定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无论事件中和事件后的财务管理多么好,只要亡羊补牢,效果就有限。 ”

“有点公司对外投资的项目不是自己的本职,这样的项目不合理投机的倾向容易变强。 这些可以事先很容易地识别。 ”林桂军说。

在事前监管方面,“办法”之一是公司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中负责海外投资财务工作的负责人,确保决策层有负责财务管理的负责人。

对于投资规模较大或对公司快速发展战术具有重要作用的境外投资,《办法》还要求公司组织开展内部和外部财务可行性研究,内部和外部可研究结果不一致时,公司应慎重决定。

目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正在从原有的管理经营向管理资本转变。 中国公司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管理资本的要点是管理投资,监管层将管理投资安排在突出的位置,促使国有企业在“一带一路”、“走出去”的过程中有序、盈利,防止低级恶性竞争的出现。

标题:“国企境外投资强化监管:须确保决定层专人 承担财务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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