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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罚执行监督的实务情况

刑罚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一环,涉及刑罚预防犯罪效果、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司法公共信服力。 11月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将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防止和纠正依法交付执行等问题。 年来,联合监督纠正了15354起罪犯未及时交付、违法拘留所服刑、违法拒绝关押等刑罚交付执行的违法情况。

“最高检:建议增设强制社会劳动等刑罚方法”

导演纠正不当减刑、假释、假释外处决88833人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统一正确实施法律,是刑罚执行工作的价值目标,也是刑罚执行监督的根本任务。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积极响应人民群众期望,加大对刑罚执行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严惩司法腐败,努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其中,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从年1月至今年8月,共同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临时监狱外执行88833人; 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迄今为止,已依法监督纠正了社区服刑中的犯罪分子脱管52481件、脱管31989件,严重违反了监管规定,督促了监狱外失去执业条件的5364名犯罪分子执行监狱职务。

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据介绍,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了11536名涉嫌犯罪的犯罪分子。 曹说,各级检察机关认真总结、深入吸取“捉迷藏”事件教训,多次举手投足,与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综合治理“牢号”问题。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牢号”问题得到了比较有效的遏制。

年以来,受理罪犯控告、举报和投诉的93228件

曹表示,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罪犯控告、举报、申诉93228件,经审查后,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363件,处罚变更执行错误1028件,原判决裁定错误574件。

据介绍,全国检察机关还依法监督纠正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的监管行为,其中全年共监督纠正超时超体力劳动、体罚虐待、非法录用和禁闭机械器具等情况,19617起、体罚对被监管者的职务犯罪案件36起

建议考虑制定统一的刑罚执行法

近年来,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仍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和不足。 检察机关对刑罚的执行稍显不规范、不公正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不够; 派遣检察机构建设相对滞后,职能发挥不充分; 监督不规范的问题在一点上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刑罚执行检察队伍人员少,年龄老化,需要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对此,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更好地维护刑罚执行公正、监管秩序稳定、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检:建议增设强制社会劳动等刑罚方法”

曹建明建议研究制定统一的刑罚执行法、统一刑罚执行主体和标准、细化刑罚执行方法、确定刑罚执行监督程序等。 完善刑罚种类,增设强制性社会劳动等刑罚方法。

他还建议确定被派遣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编制和人员配置标准,赋予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出、改正违法通知书所需的法律效力。 及时开展对刑罚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督促刑罚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处理。

标题:“最高检:建议增设强制社会劳动等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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