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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钱从北京微发

继常州“14天宁债务”之后,与政府债务隔离,“14乌国投债务”也同样不自然。

12月15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网站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的精神,该局决定取消将“14乌国投债”纳入政府专项债务的决定。

“这证明了中央对规范地方政府融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诱惑和规范作用,有利于地方地方债务的规范化和管理,防范了一些风险,有利于责任型政府的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本文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

碰巧的是,12月10日,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凭某凭证将“14日天宁债务”纳入政府债务,但第二天,天宁区财政局突然发布订正函,该债券不属于政府性债务,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由常州天宁建设快速发展有限企业(天宁建设)自行管理和

两个地方债在短短一天内就改变了决策。 市场分析家认为,首先财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对债务的认识不同,是因为迅速出现了“变脸”的局面。 业内人士担心,在当前地方政府债务认知敏感时期将形成“破裂窗效应”,其他地方政府将会效仿。

市场普遍解体与近期地方债务新规有关。 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清理并确认地方政府库存债务,对截至年12月31日未还清的债务,清理并锁定政府库存债务余额,认清债务类型,明确偿债责任。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企业政府和公共融资评级部总经理李燕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近期,两起城市投债相继被取消政府性债务资格,给公司债务市场带来了巨大震荡。 受回购新规和撤资事件的双重影响,市场对城市债务的预期持续恶化,考虑到年末资金紧张,机构债务也较为保守,债市短期震荡回调还将持续。

施本文认为,原纳入政府性债务的现改为城投债直接发行为公司债券,表明预算法对政府性债务具有开放、严格规范的精神。 发行债务必须是规范化的形式。 例如,地方债的发行不能通过融资平台变相发行债务,公司债券即使公司发行也不能以政府的名义发行。

标题:“乌鲁木齐“14乌国投债”被剔出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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