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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雯从北京出发

农村土地改革进入深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关实务方案将采取试点形式展开。

昨天( 12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主持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征收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土地公有制性质多次改变,耕地红线未突破,农民利益三条底线未破,在试点的基础上有序推进。

农村土地制度是影响经济社会全局的基础制度。 事实上,自提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以来,一年多来,“目标确定,步伐审慎”已是明证。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永生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农地流转仍严格限制在农村集体内部,包括土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将制定越来越多的改革细则。

“深改组审议农村土改意见:一再农民好处不受损底线”

在严格的最低线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严格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是中央确定的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

在9月2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改革深化指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习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土地改革的基调。 他说:“要多次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为前提,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的经营权流转结构。”

梳理一下高层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闻,就会发现“三权分置、稳定放活”将成为当前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方向。 美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认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反复稳定农村土地农民的集体所有、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激活土地经营权,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耕地红线。

习大力强调,要加强诱惑,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尊重农民意志,不得多次依法自愿有偿转移土地经营权,不得强制命令,也不得行政胡诌指挥。 要使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的受益者。

会议始终坚持以维护农民权益快速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基本线,严格检查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不得侵犯农民利益,也不得退出宅基地的开采权

此外,习在第七届深改组会议上强调,改革开放在认知和实践上的一切突破和快速发展,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 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在不同地区进行差异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老百姓生活的难点寻找改革的切入点,推进顶层设计与基层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林永生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深入改组这次会议,发出了高层将倾听越来越多地方土地制度改革设计的信号。

标题:“深改组审议农村土改意见:一再农民好处不受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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