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32字,读完约2分钟

经记者钱从北京微发

随着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缩小和债务压力的上升,财政部门开始为地方税体系建设展开新的调查。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日前,国税总局在西安开展了“地方税体系建设国际经验研究——消费税纳税环节与收入归属问题”的调查交流座谈会,并与来自全国各地的税务局代表进行了课题交流。

楼继伟财政部长在地方布局的“地方税体系重构”课题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思路的探索。 负责“地方税体系重构”的课题组相关人士表示,未来“增值税改革”完成后,地方税体系改革中将设置地方财政的主要税——零售税。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政策决定》对支出税改革的要求,“调整支出税的征收范围、环节、税率,将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级支出品纳入征收范围。 ”。 在增值税改革和地方土地出售收入减少等背景下,消费税纳入地方税体系成为可能的选择。

一位地方财政科负责人表示,“地方主体财源税种”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税基广阔,税源丰富,有增长潜力,对地方税收规模增长影响较大。 二是收入和地区产业结构方面具有较强的调节性; 三是税制方面严格规范、透明度高、征管方便,但所涉税费具备以上几个条件。

从财税界来看,上税还有一大功能,就是能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在前几天新闻网财经举办的“税费改革视角下的中国财税生态重建”论坛活动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表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以通过税率发挥调节作用为首要。 例如,消费税征收的烟酒汽油车4种商品属于高能、高费用或高污染,今后消费税的快速发展方向是加强调节作用,这种加强必须从税负的恶化开始。

“国税总局调研地方税体系建设 研究花费税收入归属”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消费税是一种选择性税费,集中在高端、奢侈品、烟酒等商品上。 如果改为普通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的话,这个税有可能成为地方真正的主体税。

按照财税改革方向,未来财税政策必须引导经济快速发展方式转变、费用扩大,但目前地方主要税种营业税和增值税税基均在生产环节,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时,地方税首要应以费用为税基。

对此,财税界人士表示,地方通过征收支出税,从支出中吸引投资,使顾客手中的货币选票真正成为生产和投资的指挥棒。

标题:“国税总局调研地方税体系建设 研究花费税收入归属”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9404.html